今日早上又打了通電話至客服再度詢問,得到的答案也是收據即可,至原手機購買地點方可一起退費,如遇困難可再至電客服。
下午便立即去了中華神腦門市做退貨事宜,但卻得到神腦門市回應說他們只受理在本店特約的包膜及當初開立的包膜發票才有受理,甚至出示總公司公告讓我參閱。當下便立即打電話給客服,客服也不知如何解決,於是我便取消退款要求客服請能解決的主管與我聯繫。
傍晚接獲三星來電,男子表明是三星客服康姓主管
以下是大約的對話內容:
主管:梁先生,不好意思關於您今天來電詢問包膜的補償部分,目前只受理統一發票他們才能核銷
我:但公告內容只說憑消費憑證即可,甚至我連續兩天打電話至客服都得到收據即可的答案。
主管:不好意思,台灣的消費憑證只有統一發票哦…這樣我們才能核銷
我:那免用統一發票收據是哪一國的?還是這屬於廢紙台灣不承認免用統一發票收據當作消費憑證?所以現在台灣公司核銷只能使用統一發票?
主管:…………不好意思造成您的困擾,但目前我們得到的訊息是只接受……
我:你覺得外面包膜店家有多少能做到需要開立統一發票的營業額?還是妳舉例給我聽有哪些包膜店家能開立統一發票?
主管:……真的萬分抱歉…我明白您的意思,但目前…(被我中斷)
我:再來假設我真的有統一發票好了,我另一隻note7手機在yahoo購物中心購買的,那請問我要退包膜補償該去哪裡退?去找yahoo購物嗎?他們不會當我神經病嗎?
主管:……這部分好像真的是個爭議也沒有考慮周全的部分,您的意見我會再向總公司反應。
我:我現在簡單明白的告訴你們我看到的公告是憑消費憑證即可受理,你跟我說只接受統一發票,我已經覺得我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其次,是你們三星手機瑕疵造成手機面臨全面回收,不是我要退貨懂嗎?還有我購買的週邊配件變成一堆垃圾,你們就只原價回收,就連公告上最基本給與的補償包膜費用1500,也讓我覺得受到不平等對待。請把這些訊息傳達給你們上級好嗎?
主管:謝謝您寶貴的建議,您的問題跟意見我們會立即反應,造成您的困擾十分……(之後又是一堆官方制式回答)
結論:三星的意思就是包膜補償沒在連鎖門市給特約包膜師傅包膜,讓連鎖門市開立統一發票的note7買家自己勾牛屎!其餘非官方購買的配件自己花錢當垃圾吧。

(10/14已翻案!! 官方公告更新)
(1014 補充細則)
台灣三星主動與主管機關共同研議後補充細則如下:
關於產品包膜及保護貼欲辦理補償之消費者須帶已包膜之手機本體、可認列的消費憑證之一(發票、刷卡單、免用統一發票章之收據(註一))
註一:免用統一發票之收據,需蓋免用統一發票專用章及負責人章,並載名日期、品名、數量、單價與總價。
不知道是否是投訴消保會和消基會有效果,總之總算翻案了!!
那個客服主管,如果看的到的話再跟您說聲哦~
台灣認可的消費憑證不是只有統一發票好嗎?
台灣認可的消費憑證不是只有統一發票好嗎?
台灣認可的消費憑證不是只有統一發票好嗎?
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多讀點書您才會進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