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商是不是該出來做點什麼?

八月底在中華續約買了note7...現在爆炸事件害我都不敢在家裡用手機,手機就一直閒置著。現在換機要到九月底...那電信商是不是可以折抵一些月租費呢?
保護貼和包膜都在神腦做的...換機的時候神腦願意無條件貼保護貼包膜嗎?
坦白說賣這支手機電信商也是賺很大啊!是不是該出來做點什麼?
2016-09-08 12:5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電信商
電信商躺著也中槍...
就好比你從全國電子買了一台洗衣機, 在家使用洗衣機洗衣時爆炸, 全國電子也要賠?!

petervip1 wrote:
八月底在中華續約買...(恕刪)
高速公路與快速道路最內線為"超車車道", 使用完畢(超車後)請回歸非超車車道行駛!!
好天真喔
petervip1 wrote:
八月底在中華續約買了...(恕刪)
既然都扯到中華電信了,乾脆申請國賠吧!

petervip1 wrote:
八月底在中華續約買...(恕刪)


手機是神腦保固的...那應該可以跟神腦要求是合理的吧?然後神腦再去跟三星求償...這種放式似乎不錯!
依照樓主的邏輯...
賺了不少NOTE7代言費的 "錦榮"應該也要出來公開向消費者道歉,
然後吐出一部份代言費給購買的消費者.
scott
m5705 wrote:
依照樓主的邏輯......(恕刪)


樓主只是不知道 這與電信商有什麼關系。


但台灣之前藝人代言風暴。政府就有相關法規會連同藝人一起罰

petervip1 wrote:
八月底在中華續約買...(恕刪)


不知道上面那些人在檢討什麼意思的,就事論事,電信商在經銷 Note 7 ,美國四大電信送 25 美的折抵,600 多快 700 台幣,小錢,但意思就是:『抱歉,讓您不方便』

這不是為什麼,消費者意識而已。大家自可以把他解讀成貪小便宜,硬凹,但換個角度,不就是這樣鄉愿的氛圍才搞到現在被廠商吃死死的嗎?一樣嘛,小員工的錢,何必操廠商的心。有人說鬼島有自己的玩法,那隨意,就不要自己遇到再哭天喊地搞得好像天蹋下來一樣,消費者本來就是要自己主張自己的權利,蹲在那邊等別人弄好再搭便車,不正是現在社會的寫照嗎?

但我真的覺得,想學美國不是一蹴可及,但至少可以施壓讓原廠支援退貨,由電信商代辦,再跟原廠請款,這很合理吧?

消費者有消費者的權利和義務,相對的,不是也該相對要求一下經銷和廠商履行他們的權利和義務嗎?要不然在台灣生意也未免太好做,全球召回的東西,還在給你限制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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