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HTC爭議與處理完畢--感謝消保官協助--10/1更新
New One送修2個半月,失信於消費者-->有前6次送修單據
原本以為故事半年前就已經結束,無奈手機感光元件再次發生問題,2014/4/30遂進線080客服,但未獲積極處理(就是沒人跟我主動聯繫啦),直到5/5強烈客訴後方有人員與我聯繫,之後宏達電在不同時間分別以要調閱和解書、要與當初代表人員了解細解、要我提供照片為由刻意拖延處理。
5/5本人提供照片後,5/9HTC居然跟我說照片不是紫光,所以不在當初消保官和解書內,我糾正客服人員消保官和解書內容並未提及紫光,而是"原瑕疵",紫光是感光元件瑕疵,這次的問題當然也是感光原件瑕疵。給予HTC客服5/13回復處理方式。
5/13 17:10收到HTC來電,告之僅能更換NEW ONE(已經換了快10隻,還能有信心嗎?),無法更換其他手機,另關於和解書提到的雙方同意解除契約並由HTC與電信商聯繫處理解約一事,HTC不會付賠償責任,我反問那跟我自行與電信商解約有何不同,難道還要我自付解約金嗎?
還好之前交手的經驗,我早在5/8已經先遞單消保官,現在就看HTC怎麼去解釋當初的處理書內容...
2013.9消保官處理書

右上角不管如何都會出現的斑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