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c 送贈品活動是騙客戶個資

htc粉紅蝴蝶機上市前就想買一支給老婆當母親節禮物

昨天晚上下班後去蔡家國際光華數位拿手機

店員很客氣還特地告知要上網登錄送手機翻蓋式皮套

今天上網登錄key了個人資料、手機序號等一堆

還要勾選已詳閱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告知與同意書

一按送出立刻跳出已送完活動已結束,但本活動是到5月21日下午2點截止

•••••••••••••••••••

如果說數量有限那是送幾個截止?10個還是100個?該不會不到1000個吧!

如果已送完應該在官網公告周知

搞一個虛擬送贈品促銷活動再騙取客戶個資

真是一兼二顧、一石二鳥之計

粉紅蝴蝶機我猜應該也是正常色而不是限量版



2013-05-12 0:0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HTC 客戶 活動

酒色夫88 wrote:
htc粉紅蝴蝶機上市...(恕刪)


希望這件事是真的

不然原PO可是涉及刑法310條的誹謗罪喔!!!

I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II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III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屁蛋14 wrote:
希望這件事是真的不然...(恕刪)

此時樓主應該拍照留證
不然可能會被擺一道
樓主要有証據喔。其實htc的工讀生 不會比三星的少
所以htc有拿你個資作任何未經您同意的事嗎?這充其量只是店員不知道已送完而已。
你講這話是需要負責的
雖然HTC不會因為這樣就告你
但是你要是引起風波
難保你不用被海薛一頓
uhan wang

PRADA劉梅樂 wrote:
主要有證據喔。其實htc的工讀生 不會比三星的少

先備份

煩請提供HTC有工讀生之證據
否則
照3樓所言

屁蛋14 wrote:
刑法310條的誹謗罪喔!!!

I 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II 散佈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III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一樣可以用在你身上
You've got to ask yourself one question: 'Do I feel lucky?' Well, do ya, punk

PRADA劉梅樂 wrote:
其實htc的工讀生 不會比三星的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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