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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 htc新品送修問題

因我在台北內湖旗艦店買一隻手機寄送到屏東(我本人為屏東人)

但我收到後檢查手機後 發現手機電源建有問題

我有打回htc原廠問 是否可以送回去更新

但是他說只能報維修處理 這樣是正常嗎

還建議我說要不然送回原購買處

但我住在屏東因此不方便

所以請問大家 這種情形我該怎麼處理
請問一下  htc新品送修問題
2013-05-02 13:5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HTC 新品 問題
我的電源鍵跟你差不多情況,不過個人是覺得能按能開就好,送修或換下一隻不一定會更好...
以上純粹個人想法
不然怎樣才算是正常....?

又不是網路購物.東西你都拿到屏東了

發現問題才要說換新.

那這樣大家店都關一關了~

今天如果當場拆封,說要問題沒換新是他們的錯

現在都拿這麼遠了,沒辦法換新的可不能怪人家
直接叫HTC原廠來收走吧

應該不會等很久

sai731002 wrote:
因我在台北內湖旗艦店...(恕刪)


7天以內是換新品吧
sai731002 wrote:
因我在台北內湖旗艦店...(恕刪)

店內購買是沒有鑑賞期的

民法第 356 條
買受人應按物之性質,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其所受領之物。如發見有應由出賣人負擔保責任之瑕疵時,應即通知出賣人。
買受人怠於為前項之通知者,除依通常之檢查不能發見之瑕疵外,視為承認其所受領之物。
不能即知之瑕疵,至日後發見者,應即通知出賣人,怠於為通知者,視為承認其所受領之物。


按鈕這種東西應該不算「通常之檢查不能發見之瑕疵」
找原購買處也不一定會鳥你
所以自行送修吧
有這種事@@?
民法是普通法喔 如消保法內有規定應該優先適用特別法喔
就算是店家購買7日內都是可以依照DOA程序進行換新機的作業
我已經換了4支了.....
另一種方法是透過HTC原廠過來收件,但此種方法保固期依究是按照購買發票日起算
但如果是7日內經由原購買地點DOA換新機 保固期是等到你拿到沒問題的新機才開始起算

blood0819 wrote:
店內購買是沒有鑑賞期...(恕刪)

blood0819 wrote:
店內購買是沒有鑑賞期...(恕刪)


有這事? 我4/27買了空機新一16g銀一台,回家玩了二天都用wifi沒發現3G有問題,4/29上班到公司才發現,4/30就送購買處說有問題,老闆也是說新品七日內換新,就幫我送了。

結果昨天5/1下午六點就通知我去領貨了,全新未拆封的,當場測試完後就回家了,一毛也沒有花到~

所以七日內有問題是換新品這點是正確的吧,這無關鑑賞吧,而是這已經是有瑕疵你送回去應該是要換新的給你,而不是報維修!(這當然有個前提:機子本身不能有刮傷、人為受損)
客服只是保險性回答 原廠作業本就是維修 承諾換新 萬一沒有 就留話抦了 但個人的送修經驗 HTC換機的機率極高(one x 7送4換機) 尤其你是新機 這情形 若是我遇到 二話不說 一定送原廠 收送很快的 (看到就很不爽)
※若有購買證明 如發票、出貨單等 7天內就附上 看原廠如何處理.
新北消保官:買手機 7 天內可無條件退貨

這篇文章的15樓網友補充,只要是瑕疵品,廠商就沒有理由叫消費者吞下去,與幾天無關~
發文前先爬文做好功課有助於"問一個好問題",讓別人更快回答你,節省大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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