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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in0722 wrote:
基本上,賈伯斯所說的理論是正確無誤,但他的前提是
1.視力良好
2.眼睛與顯示器距離為30公分
在這2個項目都成立的狀況下300ppi的確是人眼能辨識的極限
但是,如果條件是可變的呢?(視力良好,裝置與眼睛距離差異下)
以5吋1920*1080解析度螢幕來說
距離25公分,人眼可辨識極限就是343.8ppi
距離20公分,人眼可辨識極限就是429.75ppi
距離10公分,人眼可辨識極限更是高達859.5ppi
這證明了人眼可辨識ppi可不是只能拿300ppi來規範
當然人是不太可能老是把螢幕拿到接近人眼10公分在看,但你要說人眼辨識不來,只能說你被唬了,或者說"護航??"
如果有近視的人沒戴眼鏡來看近距離的東西
近視的人眼睛裡的水晶體就像放大鏡一樣
所以ppi太小被拿放大鏡檢視時就會破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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