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為我的DHD充電有異常,時而顯示-充電中,時而顯示-放電中,在保固期內曾到HTC中心詢問,人員表示應是傳輸線的問題,因此換新的傳輸線給我;而後情況雖有稍改善,但卻沒有完全解決。至今我終於送修(是我自己怠惰,已過保固期)將手機及換給我的傳輸線一併送去,HTC回復-需1460元的費用(機板壞掉,但我的手機除了充電問題外,沒有其他的異常)。因此我寫MAIL回覆表達-1.若是機板壞掉,為何當初HTC中心表示僅傳輸線問題,是當下敷衍客戶嗎?2.家人的三星NOTE也有一樣問題,三星直接換手機的插槽,隔天送回+沒有費用(但是在保固內)但價差真的很多;3.當初手機快2萬購入,只用1年多,手機完全沒碰撞過(相信HTC在檢查時可以發現),如今要我為在保固期內就已發生的問題(HTC中心可以去調閱紀錄),還要付1千多元,我選擇不維修(新機綁門號也才3、4千)。我是5/30凌晨在官網發出的MAIL,於5/31下午2點多接到簡訊問我要不要維修,不然要退回手機,我打電話去客服詢問,人員表示MAIL是另一部門處理,所以他們還不知道,只要我有收到HTC MAIL的確認函,就有人會處理。但我想到在官網發的MAIL,我沒有辦法留底,因此詢問 HTC e-mail address,想說再MAIL一次(在自己信箱留底),用文字記錄會比用電話口頭表達來的好,但客服人員說-沒有辦法提供,就只能在官網MAIL,我無法留紀錄下來。請問是我自己想太多,還是所有手機品牌都是一樣的模式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