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由於螢幕閃爍的問題拿去換機了
中華服務中心的櫃台說要交由工程師判定才能換新...
OK 以上我都接受
但是他說最快4/14(六)才能回來
而且回來時已超過七天
如果換機還是有問題只能走送修流程
我的問題是
我送去的時候還在七天內
中間鑑定時間怎麼會算我身上?
然後櫃台說回來的機子是持續原本的七天
可能我認知比較不同
送回來的應該就算是新機...一樣再享有七天新機異常換貨的權利吧?
無奈現在神腦應該已經下班了
沒有人可以問 只好來這求助版友們
果然有明顯黃班小姐叫我去維修中心鑑定開單才能換
那邊好幾各拿整箱去換真的不止依各
有夠不爽
我下班馬上衝去鑑定又趕去換到新機
剛剛又發現WIFI連不上要不到IP
旁邊IPHONE WIFI都連的好好的
我真的又要哭囉 真的太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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