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宏達電去年控告蘋果公司侵犯其四項專利,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一名行政法官初步判定,蘋果並未侵犯宏達電專利,但最終裁決可能要到明年二月才會發出。
針對宏達電去年五月控告蘋果侵權,並要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禁止蘋果iPods、iPhone與iPad等產品進口美國一案,行政法官Charles Bullock初步判定,並未發現蘋果有侵犯宏達電四項包括電力管理與電撥打技術專利的事實。這項初判一般是做為最終判決的建議與參考,而明年二月委員會全體成員將會決定是否支持或拒絕這名行政法官的裁決。
另外,Charles Bullock的初判中也說明,宏達電的四項專利皆為有效。
然而,根據分析,由於此判決所牽涉的四項專利並未包含宏達電從谷歌取得的數項專利,因此即便委員會認為宏達電這四項專利完全無效,也不意味著蘋果與宏達電雙方你來我往的專利戰將會終止。
宏達電法律總顧問Grace Lei在一項聲明中表示,宏達電將會上訴,而且有信心可以打贏這場官司,也準備好要捍衛自己的智慧財產。蘋果則沒有發表意見。
過去數年來,越來越多的科技公司請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解決爭端,因為它的處理過程比傳統的地方法院的審理還要快速,也具有對產品發出禁止進口的權利,但至目前為止美國還沒有一家公司曾經收到這類禁令,因為爭議雙方都會自行和解。
另一方面,宏達電是蘋果第一家控告侵權的公司,一般也認為它是Android平台支持者中專利組合最薄弱者,因此併購了蘋果可能有侵犯其專利權的S3 Gragphics,最近也向谷歌購得多項專利,加強自身的專利組合。
來源:cnet、Reu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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