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只好自推一下,再「將事情原委說明清楚」囉:
Hana Lin在本篇道歉啟事中有提到「當時為了拍攝iPhone 5、HTC One X+、HTC J butterfly與Samsung Galaxy NOTE II這四款手機的螢幕表現,我個別拍攝了一張有打閃光燈,另一張為不打閃光燈,只拍螢幕畫面的照片。在文章當中我原本放置有打閃光燈的照片,不過圖片右邊Samsung Galaxy NOTE II螢幕可能是反光關係,畫面比較慘白。」
為了證實以上這一段話屬實,Hana Lin將沒開閃光燈的原圖附上,不就是必要且理所當然的事嗎?
你們既然刪我文,表示你們有看到這段,那就請公開說明,交不出照片的原因,謝謝。
我有遵守討論區的規則「13. 發文或回文時,請以理性的態度將事情原委說明清楚。若有蓄意攻訐、挑起戰火等挑釁行為的內容,會視狀況移文處理。」,所以不要刪我文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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