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ampiresing wrote:
今日家父下班後進家...(恕刪)
關心提醒一下,第一點如此斬釘截鐵的指控修A壞B及惡意判定不保固的事情並且明確指定廠商,如果廠商追究又不是自己可舉證的實例恐怕會給自己找麻煩歐
其實知情的人都知道,代理商及維修商判斷人損的標準完全是依照原廠的標準作業執行,如果客戶不認同判定廠商還需提供照片跟說明請原廠判定,如果原廠說是但廠商換給客戶這樣廠商是要自己認賠的,所以自己不清楚的事情最好不要這樣肯定的直述比較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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