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送完為止~的確廠商沒錯~但也有可能這個誘因導致人家去買他們的商品~理當贈品送完時,應主動告知,不管是網站還是什麼的,都需要告知。如果是通訊行沒有進到義務告知那這個到是可以找通訊行裡論~如果是HTC本身自己網站就沒有告知說已經送完~理當HTC有錯在先!!
我對樓主的不滿,完全理解與支持。大約兩年半前我買HTC DHD的時候,也遇過一樣的事情。當時是在神腦辦手機,手機包裝盒內附有原廠提供的卡片,卡片上說網站登錄後可以送皮套。當然也是有寫送完為止,但是感覺就是很不好,畢竟我在兌換時間結束前一兩個月就買手機了....
5/2申請的..好加在...活動名稱:精彩無限 由你創造(HTC Butterfly登錄活動)xxx 您好,您已通過第一階段審核,預計30個工作天寄達贈品。謝謝!您可至活動登錄網頁的查詢功能中(進度查詢),查詢您所登錄的資料與案件進度。查詢方式:進入活動登錄網頁,點選查詢後,輸入姓名和IMEI序號。或電洽HTC 活動專線: 02-6639-1175,由專人為您服務。此為系統自動發送信件,請勿直接回覆。歡迎立即註冊以獲得HTC產品資訊、活動及優惠訊息和更新!
mdqwe wrote:買才有送又不是無條件...(恕刪) 免費=免責 我寫了軟體放網路供下載使用,要我承擔責任,請先付錢否則關閉下載路徑,不然就要你簽免責聲明,你倒在路上好心拉你一把免被車撞,事後還要被你告,那抱歉以後就冷眼旁觀,絕不動手拉你一把,貪圖廠商送的東西,是貪心! 廠商不會對他送的東西承擔任何責任,反過來車商賣車鑰匙 90-100 萬送休旅車,車商想免責這就好玩了,目前沒看過這種的,提告看法官怎麼判,免費不等於免責,就不會有分享善良也會消失,主張自己的權益過頭了,廣告不實只適用你付費的商品上,廠商送的贈品要是不給,你奈何不了廠商,廠商商譽受損而已
midoyes wrote:真的有人會為了一個皮...(恕刪) 這不就跟當初別人嘲笑HTC說 誰會為了beats買手機而且皮套大概價值300元你買蝴蝶機 一隻價格是20000元 另一隻是19700元 哪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