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員工永遠不是公司的財產然而員工要為公司創造出更多的財富但,這些財富絕大部份不是分享給辛苦賣命的員工科技業是做到爆肝死傳統產業則是出意外死勞基法不過是寫來湊頁數用的法律根本無法阻止無情的公司對待員工所幸我選擇一間薪資不高 年終不高的公司老闆和老闆娘就真的很關心員工只是公司不是熱門產業賺得不夠多至少公司會對每週加班時間去做調整不會讓員工每天都要加班到很晚才回家員工死亡,對公司只是少一個人但是對員工的家庭呢一個家就少了一個人..公司還可以再請人來補位家庭要請誰來補位.....?我只希望員工為公司創造財富時也把員工當成人看而不是台機器
沒辦法..亞洲就是歐美的殖民地以前是歐美還要派總督跟軍隊來駐地殖民..現在更進步...只要派幾個亞洲區總裁再加上聯準會狂印鈔票..用紙張換手機換電視換汽車...這根本就是殖民帝國主義的最高境界...你說亞洲人不爆肝行嗎??
SPRITEANDICE wrote:+1身體是自己的要健...(恕刪) 誰都無法預測自己生命會這麼突然的走掉......當你身上如果扛了許多期待(父母親、親朋好友、etc......)、甚至是壓力時(家庭負債、學貸、etc....)?不是你自己一個人想怎樣就怎樣的,好嗎?承受了 schedule 的壓力,當然想 overhead 衝一下,才趕的上進度....如果知道這樣趕一下,就會一命嗚呼,誰也不想作這樣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