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ycode wrote:貝克漢比較紅的是內褲...(恕刪) 我第一次聽到拍廣告不算代言的, 牙齒都笑光了話說您倒是沒聽過那一票拍廣告的簽下的合約裡都有一些"義務"包括穿的內褲必須是那個牌子, 拿出來的手機也必須是那個牌子, 還有必須出席哪一些活動等等您當真以為可口可樂廣告拍完就可以接著拍百事可樂, 演唱會上可以拿著百事可樂出來喝, 還是拍CK廣告但是走秀可以穿的華歌爾內褲嗎?還有我真的搞不懂您說找A咖跟BC咖的不同, 不都是拍廣告跟代言, 找BC咖就不算拍廣告跟代言?雖然我排韓, 但我還有點基本的感覺那就是少女時代不是只有你說的在韓國紅, 在台灣中國不紅, 他們不敢拿三星多少代言費? 我看您真的是太適合去開慈善事業了
malicemizel wrote:我第一次聽到拍廣告不算代言的, 牙齒都笑光了話說您倒是沒聽過那一票拍廣告的簽下的合約裡都有一些"義務" 我第一次聽到拍廣告就叫做代言的, 牙齒都笑光了難不成周潤發都喝維士比,豬哥亮感冒都吃斯斯?不知蔡依林有幾種衛生棉可以用?
flycode wrote:難不成周潤發都喝維士比,豬哥亮感冒都吃斯斯?...(恕刪) 在有合約時,豬哥亮不能說三支雨傘比較好,周潤發不能說蠻牛更有勁,我想也是常識,難不成你以為拿錢拍廣告,還可以說別人家產品比較好?
行銷費用並不會造成手機售價的上升,良好的行銷手段正常來說反而會使每支手機的固定成本下降(銷售量上升,自然就分攤掉了),進而增加獲利。如果一個行銷活動會讓手機定價上升,那此行銷沒有效益可言,不如不做。行銷是一種增加銷售量和獲利的手段,並不會因此增加定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