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c wrote:
重點是 你的機子好像...(恕刪)
神腦代理->經銷商1.中華電信(神腦)
2.一般通訊行
都是賣神腦的東西為何有差別待遇?
我已經送消保官
這絕對違反公平交易法
1.對消費者不公平
2.對一般經銷商造成銷售上的障礙
這兩點都違反公平交易法
不管在哪裡買的只要是神腦合法經銷商購買的要嗎
就全部都要送桃園鑑定
要嗎就全部都精神腦維修中心鑑定後確定有問題就立客可以換機
不能有差別待遇
我是小蝦米希望能對這不公平的事有所幫助 我絕對不善了
Gpc wrote:
哪來變相逞罰..根本...(恕刪)
Gpc wrote:
哪來變相逞罰..根本...(恕刪)
internetlin wrote:
老實說,現在台北這邊的通訊行都已經練成SOP口訣,當店家要交機子給你的時候就會朗誦一大段"免責聲明",內容大致上是,在店面有明顯故障可當場換,離開店面後至七天內可交給他們代送原廠判定,而判定約三至五工作天,原廠確認有問題,才會換新機給你,機器保固是出廠日期+14個月(神腦)朗誦完還會說,這樣你同意嗎?你同意他才會拆機子或把機子交給你~
我去買的那一家不但會朗誦
而且是拿著那張同意書用筆指著唸給你聽
最後還要在上頭簽名才能把機器拿走
嗯嗯...也是台北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