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泡泡 wrote:
奉勸01的版友們 說...(恕刪)
公開的質疑言論內容之不客觀
然後合理推論**懷疑**某些人是工讀生
這並沒有構成毀謗刑責
不要危言聳聽
工讀生是一種職業
也是一種工作
論壇也的確實際上有這種人存在
這都是客觀的事實
也沒有毀謗貶低的意思
代表的意思只是此言論不可信
這是可以接受公評的
所以就算質疑某個人是工讀生
也只是懷疑某個人的身分與發言動機內容並非客觀而已
並沒有惡意詆毀人格聲譽的情況
質疑發言身分就構成誹謗?
沒有這回事情
基本上公開場合以合理的推論
質疑公開的言論內容與此言論發表者的身分背景
這是不會構成毀謗罪的
是屬於言論自由的範圍中合理的懷疑
就算以再嚴格的認定工讀生是一種人格毀謗
合理的推論也不構成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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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捏造之語」或「虛構之事」,其內容出於故意虛捏者而言,
倘有合理之懷疑,致誤認有此事實而為散布或傳播時,因欠缺
犯罪之故意,仍不成立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