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a1102 wrote:
事實上蘋果的說法都是取決於觀看距離, 這並沒有標準, 為什麼要在這樣的距離下觀看? 我不能靠近一點嗎?
現實中當你看到一個很小的東西時又想看得更清楚一點時會做什麼反應? 靠近一點! 在手機上可以放大沒錯, 但很多時後更直覺的反應是會不知覺的更靠近一些。要營造真實感, 300ppi是不夠的。
這篇文章的觀點很有趣, 有興趣可以看。
http://www.cultofmac.com/173702/why-retina-isnt-enough-feature/
20公分其實沒有很近, 相當多人都用這種距離在看手機, 更不乏iPhone使用者。...(恕刪)
如果你把蘋果說的30~35cm視為一種「常用距離」
約莫85%使用手機的時間都在這個距離甚至以上,其實就能解釋了
價值工程裡開宗明義第一條:「不是100%完美,才是有價值的」
第二條是「當達到100%完美,可能已失去價值」
這就是學工和學商、設計的最大的不同
如果給你600ppi,但造價除研發、電池、降熱等等加起來要多賣1萬,你買單嗎?
舉一個例子
除非是「特殊喜好」不然用微距鏡拍小物的照片數量應該不會是佔照片裡的多數
會需要特別靠近去看某些畫面,通常都有特別的個人條件
要不然相機發表時間比手機還久
以變焦鏡來看
被稱為135的標準變焦,就是28~85之間
用現在APS看就是18-55之間
所以KIT鏡常配的就是標準變焦,它可能不是最「優異」的鏡頭
但它肯定是你常用到的焦段,也就是你透過相機觀賞到的距離
花點時間想想就知道了
當然!我們不需要去爭蘋果出326PPI對不對
只需要知道兩年前蘋果挑戰了RETINA、三星挑戰了AMOLED的確讓許多人的視覺為之一振
在藍光剛出的時候,還不是一堆人說「DVD就夠了」!!!
兩年後的現在要在去討論兩年前的技術優異與否那真是滿令人無言的
能不能再挑戰更高的解晰度?
當然可以!
只要銷售食物鏈上的關係允許就可以(比方跟別的廠商買斷的專利專用年限)
只要售出金額與數量在精算時滿足目標銷售頠就可以
拜託你們RETINA、AMOLED已經是兩年前的產品了
而HTC是整整遲到了兩年!不做點改變!行嗎?
Mobile01的會員水準真是與日俱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