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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覺得製ROM大神狂某如何??

kelvinhin wrote:
他拿HTC的ROM改改東西用來牟利,HTC不告他已經很仁慈了

牟利?
小阿民 wrote:
沒想到這個樓蓋真大=...(恕刪)


Windows優化沒有問題,問題是你使用非合法授權的KEY通過變更

而android末端的使用者比較沒問題,但問題是無論收費與否單純分享都是違法

--

複習一下著作權法:

第3條

十二、散布:指不問有償或無償,將著作之原件或重製物提供公眾交易或
流通。

第91-1條第二項

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

如果HTC送原廠刷回原廠ROM的部份"沒有收費",那大家才有機會解套啊


既然連論壇的事都拿出來說了,那我不出個聲好像也有點說不過。針對您的指教,以
下幾點的「事實」不曉得您又有何看法?

一、AI論壇創立遭受攻擊:
論壇於草創測試到正式搬移至虛擬主機後不到三天,論壇即遭受了來自七個不同 IP 的
攻擊(Get Flooding)。即時當下做了應急處置,仍因攻擊端不肯停止而致使論壇停擺了
五日而無法管理。

二、您所謂的咄咄逼人:
當初狂少與雷禪確定要再成立新論壇後,即開始不再與舊有論壇有任何的來往與關聯。
甚至所有管理權與擁有權早在去年離開舊論壇後就已易主,新論壇測試至成立,期間更
沒有針對舊論壇發表過任何攻擊、評論或是惡意的文章或發言。不曉得,您所謂的咄咄
逼人指的是那一方面?

三、您所謂的論壇追隨:
這部份不曉得是您的誤解或是「據說論」而成的言論,因為自論壇創立至今為止,我們
未曾向任何人提出過邀約,更遑論有所謂往死裡打的動作。這部份,不曉得您指的是何
人或是何事?因為,我著實不曉得您意有所指的究竟是以誰的立場來說出了這些論點。

四、贊助會員:
我常跟幾位台灣的 Developer 開過這樣的玩笑,在國外你可以很大方的說「Buy Me A
Beer/Coffee」。但是,如果是在台灣/大陸或是香港的話,那可能就會變成是「Buy
Me A Sh*t」了。或許有人或覺得我言過其詞,但這卻是不爭的事實。
論壇於創立後即開放了贊助相關制度,但也同時開放了會員以積分換取會員資格的制度
。贊助皆是由會員自由心證與意願,並沒有強迫性的方式來強迫會員必須贊助。所以,
硬是把積分與「有價證券」塞在一起的說法實無相當的依據、更別說是其價值性所言。
亦有人說道,為何國外的 Developer 皆是以 Donate 方式來供予使用者贊助,我們卻
無法稟照此法續行?今天,如果我們都是歐美教育下成長的小孩,我會很願意跟隨國外
XDA 的方式來採用公開 Donate 來讓使用者贊助。但很可惜的,我們都是在亞洲教育制
度下成長的小孩。所以,Buy me a beer 的說法在台灣是根本不可能行得通的。這點,
光是在各大論壇或是討論相關區域裡就可見到台灣人的這類慣性。

後論您所謂的反撲之說,這部份著實是讓我當初沒有料到的結果。當然,這部份是當初
狂少所種下的惡因,今日當然就必須承受這樣的劣果。然而,也因為事已至此,我們也
不斷的在勸戒狂少在待人處事與言論上都必須更圓滑點。畢竟,天底下沒有永遠的仇人
,只有彼此尊重的好友是我們極力推崇的理念。所以,今後不論是何仇恨或是敵對,我
都希望各方能冷靜下來後,再來以溝通的方式來找到一個彼此的平衡點。更希望在這篇
文章後,大家都是可以坐下來談笑風生的好友,而不是在此彼此算計的敵人。
小傻子 wrote:
既然點名到我了,那我...(恕刪)


我想是這樣啦

既然一開始就是針對性的(開宗明義問一個人如何?),然後眾人抓到把柄要置人於死地

那我想如果攻擊方本身沒有違法,就不會怕被反咬.

而且是在完全公開的地方直接問直接打,那不管是發文跟回文的都會被全面檢視

你發這個文的用意?你回這個文的目的?

我也希望HTC不能因為抓了一個就放過其他這些牟利分享的,

--

相關人等都是在同一條河上,你我個性不合,意見不同,那拆夥走人換條船就好

有甚麼私人恩怨可以私底下處理私底下去靠么,就像有板友都要出懶人包了不是嗎?

那非要攪入法律層面,那就不能怪洪水來得這麼急惹
「如果思考是生存的證明,我很難判斷,你是不是一具屍體。」劍影魔蹤19/默蒼離
有人回文了後.還希望我來正面的回應一下...... 我回 我回 我回 -- 很重要 所以說三次

非常 低調 的 高調 ! 是來 論戰的!

實在看不出來對於多數機友不滿之處有什麼反省之意 ... 或許從不認為你們有什麼不對之處 ...... 無言

這帖點名的是 狂少而其實也包括了你們論壇的作法,讓帖子沈下去是對你們比較有利,一再的讓它浮上來或再次的論戰.....我不認為這是聰明的作法.

boa大 的認識是在 wm 系統時期 . 知道 狂少 是在 DHD 時期.在 oneX 開始聯絡的 . 這兩位當時都是以分享的 .

為何他們開始 "工商服務" ! 我是看在眼裡 . 但這屬他倆個人抉擇也不便多表示什麼.畢竟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現實因素得考量 -- 而推手是誰呢!

前 A4TW 開始也是以分享的 . 曾幾何時要求 釋放資源者 要設定帖子 閱讀權限 . 檔案下載附件要設權限 -- 而推手是誰呢!這點還希望知內情者能幫忙解惑一下

貴論壇在成立之際前於 FB動態看到一段話大意是:...這是 開發者的園地...(恕我當時沒截圖).眾 冰友 啊 那不是我們的園地呀!
看著 lucasart辛苦著幫你們架站還得一併承受這些真難為他了.

原來前兩天我說的 : 向前(錢)看 .... 路寬廣! 也成立耶


lucasfroums wrote:

一、AI論壇創立遭受攻擊:
論壇於草創測試到正式搬移至虛擬主機後不到三天,論壇即遭受了來自七個不同 IP 的
攻擊(Get Flooding)。即時當下做了應急處置,仍因攻擊端不肯停止而致使論壇停擺了
五日而無法管理。


你們論壇被攻擊,我也不是主事者,相信王兄也不是主事者,說出來討拍嗎?
但我跟王兄都看不起狂少&雷禪的行為。

lucasfroums wrote:

二、您所謂的咄咄逼人:
當初狂少與雷禪確定要再成立新論壇後,即開始不再與舊有論壇有任何的來往與關聯。
甚至所有管理權與擁有權早在去年離開舊論壇後就已易主,新論壇測試至成立,期間更
沒有針對舊論壇發表過任何攻擊、評論或是惡意的文章或發言。不曉得,您所謂的咄咄
逼人指的是那一方面?


這件事情我也不清楚在講什麼,不便回應.
但狂少&雷禪在粉絲團裡面多次提到FB上某社團,請自重。

lucasfroums wrote:

三、您所謂的論壇追隨:
這部份不曉得是您的誤解或是「據說論」而成的言論,因為自論壇創立至今為止,我們
未曾向任何人提出過邀約,更遑論有所謂往死裡打的動作。這部份,不曉得您指的是何
人或是何事?因為,我著實不曉得您意有所指的究竟是以誰的立場來說出了這些論點。


當初在粉絲頁裡面沒有說跳槽到AI論壇嗎? 這不算追隨是什麼...

https://www.facebook.com/onepagebookXtremeROM/posts/816751628366938

https://www.facebook.com/onepagebookXtremeROM/posts/799852326723535

lucasfroums wrote:

四、贊助會員:
我常跟幾位台灣的 Developer 開過這樣的玩笑,在國外你可以很大方的說「Buy Me A
Beer/Coffee」。但是,如果是在台灣/大陸或是香港的話,那可能就會變成是「Buy
Me A Sh*t」了。或許有人或覺得我言過其詞,但這卻是不爭的事實。
論壇於創立後即開放了贊助相關制度,但也同時開放了會員以積分換取會員資格的制度
。贊助皆是由會員自由心證與意願,並沒有強迫性的方式來強迫會員必須贊助。所以,
硬是把積分與「有價證券」塞在一起的說法實無相當的依據、更別說是其價值性所言。
亦有人說道,為何國外的 Developer 皆是以 Donate 方式來供予使用者贊助,我們卻
無法稟照此法續行?今天,如果我們都是歐美教育下成長的小孩,我會很願意跟隨國外
XDA 的方式來採用公開 Donate 來讓使用者贊助。但很可惜的,我們都是在亞洲教育制
度下成長的小孩。所以,Buy me a beer 的說法在台灣是根本不可能行得通的。這點,
光是在各大論壇或是討論相關區域裡就可見到台灣人的這類慣性。

後論您所謂的反撲之說,這部份著實是讓我當初沒有料到的結果。當然,這部份是當初
狂少所種下的惡因,今日當然就必須承受這樣的劣果。然而,也因為事已至此,我們也
不斷的在勸戒狂少在待人處事與言論上都必須更圓滑點。畢竟,天底下沒有永遠的仇人
,只有彼此尊重的好友是我們極力推崇的理念。所以,今後不論是何仇恨或是敵對,我
都希望各方能冷靜下來後,再來以溝通的方式來找到一個彼此的平衡點。更希望在這篇
文章後,大家都是可以坐下來談笑風生的好友,而不是在此彼此算計的敵人。


如果不是以營利目的,捐贈不是本來就隨緣嗎?

就舉Mobile01來說,也是有VIP捐贈,也相信捐贈者佔的人數跟會員的人數比例也相差很大

但人家就是可以招到滿滿的廣告,就這樣經營下去?

Buy me a beer在台灣行不通? 我看是如果你要把beer當飯吃才真正行不通。
愛情來了怎知道
看了這麼久提出大家一些看法 也許得罪人 但可以想一下
1.不建議提出的標題性是有針對人 若是要阻止用ROM牟利 應該提出大家覺得花錢刷ROM值得嗎? 內容再提出找特別人花五千六千 有價值嗎? 再來提出去花費性論壇值得嗎? PS:像有的人願意花錢去交友論壇值得嗎?
這樣不是很好 因為是對事情不是人

2.有三四個人直指人拿的非法 還未現世的ROM牟利 這樣提出來是需要證據足夠 不然反而自己身陷其中 但是將收集的資料 交給廠商 要求廠商出來面對 這樣是廠商與對方的責任 也達到阻止牟利的想法 所以應該另建標題是到廠商網站申訴 為何外面已經有新的韌體 這樣對客戶不公 或是在這邊提出訴求 我知道這邊有廠商的人在這邊看 提出的證據先不提到人 到時候廠商要求時候提出就可 因為等到廠商出瞭新韌體或程式 對方才真正在他們論壇公布優化 這時候對你們是不利的

3.WINDOWS優化 手機優化 是依樣的 有免費的 有收費的 有人願意花錢 有人不願意 就看每一個想到的到底在哪 不要提出收費的都是有罪 那這樣的販賣軟體的都不好 我記得以前沒有OFFICE時候 我們還要自己寫參數排版寫論文 沒有多討裝軟體時候 要自己寫 後來越來越多人寫出付費軟體 但是有更多神人寫出免費的軟體 這種情況跟手機現況有何差異 再說優化的很多都拿得到 就算老手機還有有人在付出 那我們找那些人即可

4.沒有永遠敵人 不管是哪一方 都要留給台階 若是違法都不是我們說的算 廠商自己要提出來 不然只是狗吠火車

最後在此跟永遠提供免費東西的人 致敬

分享是好!但是分享到後來會演變成 分享是應該的 我也是花時間在移植這部分上面 我不敢說我移植一定沒問題但我盡量弄到好 就像我大陸朋友說的 不要把分享當作是應該的 不然我也可以不再針對蝴蝶系列做移植 那麼累幹嘛又有幾個會說好 敷衍的話大家都會說 怎麼不要出新ROM了趕快出啊!加油喔 支持你 心理是真的這樣想嗎? 為什麼從一開始檔案不加密到檔案要加密 台灣人有些的觀念就是我就算不贊助 我還是有東西可以用啊!我幹嘛贊助 我有破解的可以讓我用WIN8.1 我幹嘛要去買正版

論壇的積分就算設高 不會買的還是不會買
我很忙 我來了 我回了 我也準備繼續潛水了
網路真的是好好玩
能了解歷史故事 能互揭短處
能蒐集資料 能打嘴砲
能利用各種方式賺錢是人本事
為何會演變成熊大所說工商服務自有人家的難處與考量
相信原本這些網路上所謂的高手初期都是單純分享
但到最後為何會演變如此 相信很多大大都能體會
不須不了解的人來做評論
伸手習慣 會變成理所當然
為何有人看不過去也是有原因
認為錢花的值得的人大有人在
認為利用ROM索取利益的也大有人在
隨人定義也隨人解讀
願者上鉤 不願者閃退
為何會得罪人,相信事出必有因,否則不會引起論戰
很多論壇原本都是很好的學習場所
現在搞的烏煙瘴氣
害我這個不會游泳的旱鴨子天天在網路上潛水 早晚會淹死
真的看膩了這些惡習

說實話樓上些許大大我都也算有點了解
都是我相當敬佩的人 有料有本事的人不用說大家都看的出來
砲來砲去……請繼續
來去潛水……準備淹死去
七天後肯定會浮出來不怕
看妳的id根本就來找碴,有夠無聊的,怎麼不敢開本尊呢,創這小號沒意義,洗洗睡吧
玩死雷殘狂少 wrote: 在哪找到的?這麼厲害找給我看啊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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