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xroom99 wrote:各位偉大全能的工程...(恕刪) 不是有"全能手勢: 可以參考了嗎.然後"相片集"也順便參考"快圖瀏覽" 重寫, 爛死了.我喔.....程式寫24年了,但我不偉大.其實我的見解是隱藏時要用還要拉出來, 麻煩死了,學LG G2 可設定高度即可.lucus1101 wrote:一直隱藏叫出隱藏叫出的,不覺得累嗎直接實體鍵不就好了,就像m7不是很好嗎...(恕刪) +1000
s333625 wrote:不是有'全能手勢:...(恕刪) 所以?滿意LG 就買 LG ?LG也不滿意 也許 SONY 也許 IPHONE .........再不然,套裝的不滿意,可以花錢客製化。即然是程式設計師,又那麼有經驗,不難理解吧?同樣的話題何必一直重覆?PC的系統,從以前到現在,unix dos windows ios linex .......有哪個系統叫人滿意的?何況 android 才發展多久。您桯式寫了24年,我也不會比您少,android 的開發 我是用eclipse+Delphi,coding的歷程想必您也很清楚吧。
jarkid_shen wrote:不懂4 > 3...(恕刪) 你已經畫地自限了...誰說4一定是單純的數量?每個功能都是一個模組,如果它寫成那四個功能的固定三個可以被其他取代如何?例如,我不要home鍵,拿其他的例如開關鍵來取代那個位置如何?所以我才說4=3+1不一定成立邏輯下限?您到是解釋一下這句話的意思..我還沒聽過邏輯有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