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BYTIME wrote:上面印顆蘋果大家一定都會說很潮 必買可是HTC出的就是要先來酸一下才會舒服 問題是.....蘋果根本不會去設計小眾市場用的東西若只論商標設計,蘋果的商標15年前根本沒人理呢,怎麼以前Mac不大賣.....蘋果會放給協力廠商愛怎麼弄就怎麼弄不會主動掛上自家設計這個封號也不會設計出這種形狀.....個人認為如果是作為行車/路跑記錄器定位,應該要偏向可以"掛"的簡單形狀就好
其實140幾度的廣角也差不多是戴眼鏡視角主體有沒有在中間倒不會是太大的重點(我在錄影時主體也不會一直在中間,廣角反而是一個重點)重點是易於攜帶方便操作用於記錄生活事件應該是方便又好用的HTC會不會佛心來一下...買HTC EYE 送 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