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ksamhain wrote:昨天發生一件很扯的事...(恕刪) HTC應該是可以接受這樣的協尋前提是你要先去報案請警察發文至HTC請他協助但是這樣除非你手機剛好故障送修才有用還不如請警察發文電信公司用IMEI搜索比較快
maru0502 wrote:整篇的重點:手機使用者才是最大的問題(手機為何不帶走,要放在機車上) 這論點笑死人重點是台灣治安差吧 那有人手機放在機車裡就有被偷的權利應該是說放在那裡都不應該偷吧難不成有女人被強姦也可以怪說你為何裙子穿這麼短沒好好保護自己難不成有人家裡被闖空門也可以怪說為何你家沒裝五角大廈等級的鎖 沒好好保護自己的家難不成有人被搶劫也可以怪說為何沒把錢鎖在保險箱裡 拿錢者的問題
警察調閱通聯紀錄是要付給電信商費用的,而且費用是以天數來算,以國內5家電信公司,調閱1天的費用至少500起跳,還不一定有人插卡使用順利查到使用人,全台灣每天因手機因案向警察機關報案的有多少支,國家的納稅錢就都給電信商賺走了,況且新的通保法通過後,這種案子還不能調通聯追查了,你要警察幫你,那電信商跟立法諸公有要幫警察嗎?
cksamhain wrote:真的...連去報案時...(恕刪) 你要不要弄清楚?依我常和警察朋友的相處..他們的作業是人家來報案..先是值班接待了解甚麼事情..然後在由值班分析後..是交由現在那個勤務中的人來受理.結果被你講成認為麻煩推給菜鳥?程序先搞清處再砲嘛...再說你自己不把重要東西帶下車..(連三歲小孩都知道機車置物箱是不保險的)...總認為不會那麼倒楣..事情真發生了...現在又再怪東怪西...所有的錯都是別人的錯...自己都不檢討一下..連攝影機都能怪上一筆..那你為什麼不全車都安裝攝影機呢?台灣連總統府都敢撞了..警局前面偷東西算甚麼..治安不好?..去國外看看吧..
fdfdftr74 wrote:這論點笑死人重點是台...(恕刪) 請問你笑死了嗎?針對你說的來講:小偷偷手機,請問你可以阻止小偷出現嗎?(你知道誰是小偷?什麼時候偷?怎麼偷?)但是你可以讓手機不被偷阿,只要把手機帶走,不是嗎?(或許這樣連小偷都不會出現,因為他覺得沒東西可偷,就不當小偷偷你車的物品)女生被強暴,請問你可以事先阻止強暴犯嗎?(你知道誰是強暴犯嗎?什麼時候強姦?在哪裡犯案?)但是女生先預防阿,穿著、行走地點、安全措施等~~你還是花點時間,好好看完原PO的論點,手機被偷,是不是自己就可以預防?這篇文章對大家的啟示應該是貴重物品或覺得重要的物品,盡量不要離開身邊~~竟然讓貴重物品離開身邊,就要有承擔失竊的風險,不是嗎? (跟製造商有什麼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