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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怨加點小批評文,如果不高興~不要看就好了】---白蝴蝶的送修旅程(未完待續)

c1020302002 wrote:
我的零件,工程師承認是他們的瑕疵,畢竟口說無憑...(恕刪)


你又腦補了...

"零件故障"...基本上就是句廢話
你螢幕有藍斑,當然是零件故障
就跟死亡證明裡面總是寫的死因一樣..."心肺衰竭"...廢話一句
重點是,什麼原因造成的零件故障...
你說本來就有,HTC說你摔到才有也很合理,不是嗎??
其實你如果真的睡不著,
可以仔細想想自己的未來,
或許你可以創立一個,
有你心中那樣概念的公司,
但一個公司只要規模超過一定程度,
很多服務都會很制式化。
不要為了一千塊浪費你吸收知識的時間。
我覺得螢幕破了因為藍斑要求
這將心比心自己店家客人東西弄壞
恰巧有一點瑕疵要店家依造他希望要求處里
是店家會怎麼辦
文章看來Htc也展現相當誠意
如果螢幕沒破手機螢幕瑕疵單純這點
Htc應該負責
但是如果因為人為確占他人好處立場就佔不住腳
況且文中有說螢幕本來一體要換都會動到
如果假設他處里藍般不動螢幕的話應該不會跟你收錢

如果這樣可行以後我手機3C有問題面板破了
就去找產品瑕疵維修要打折
samplus1029 wrote:
樓主 你也真好笑 奧...(恕刪)
ads0120021 wrote:我覺得螢幕破了因為藍斑要求
這將心比心自

其實以消費者的角度樓主並沒有錯,只是Htc並沒有在產品瑕疵上給予補償表現的不夠阿沙力,所以樓主囧了,這是高中生應有的表現不意外.(還沒被大環境洗腦)

digital88 wrote:
你又腦補了..."零...(恕刪)

抱歉喔~哦....如果你不順眼留言,那你就留言我個人沒意見,但可以不要加甚麼你又腦補了之類的【豕話】~看不懂就算了~
我對於每個人的留言大多偏向於給他看,那如果你硬要湊近來,我是覺得隨便啦~只是很幼稚的感覺,像個被孤立的小孩子硬要擠進去找人講話。我在前面我也告訴你了,你要我證明現在就是沒有~那既然你覺得沒有,又覺得很次,那關關網頁可以睡覺了~
但如果開口閉口就你又XX,只是讓人頗為不悅。不過讓一個高中生不悅,樓主你因此而樂而不疲,那我也只能說~你厲害
ads0120021 wrote:
我覺得螢幕破了因為藍...(恕刪)

哦...其實我一開始沒有想過我應該要爭取多少錢,只是一開始的價碼,實在令我有點Shock,那我也再三爭取希望,他們對於他們的本身的Mistake能有些補償,但我是弄了很久,雖然說學生的時間不值錢,但多少也算付出在此有一些時間,我現在想爭取剩下的價格,僅是對於我個人的一些補償....當然或許你可能並不認同啦~不過這剩下的6折到5折,僅是我想做的一點小彌補,如果HTC一開始很阿莎力地講七折或者六折,我當下就會拿去修,但最後還需要一點公權力來維護,實在讓我很不喜歡這種態度,感覺就是說~沉默的消費者最好宰。
不過這一切都是價值觀的問題哈
定型化契約

企業經營者於制定定型化契約條款時,多作有利於自己而不利於消費者之約定,而一般消費者多不暗法律,且於與企業經營者訂立契約時,亦多無法就契約之條款內容與企業經營者磋商,致使企業經營者多利用定型化契約將權利義務關係做不公平之分配,來傷害消費者之權益。故消保法乃就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違反平等互惠及誠信原則者,加以規範,以保障消費者之權益。

消保法第十一條規定『企業經營者在定型化契約中所用之條款,應本平等互惠之原則』。



『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因此於解釋定型化契約條款時,必須以一般人所可能了解之情形來解釋。而且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排除民法之任意規定或做企業經營者免責之約定時,則須嚴格解釋其適用範圍,以免損害消費者權益。

消保法第十二條規定『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定型化契約中之條款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推定其顯失公平:1.違反平等互惠原則者。2.條款與其所排除不於適用之任意規定之立法意指顯相矛盾者。3.契約之主要權利或義務,因受條款之限制,致契約之目的難以達成者。』該條之規定,第二項為具體規定,第一項為抽象規定,故適用時第二項應優先於第一項適用。

消保法第十二條所規定之『平等互惠』之標準,則規定於消保法施行細則第十四條,其規定如下:
定型化契約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違反平等互惠原則:
1.當事人間之給付與對待給付顯不相當者。
2.消費者應負擔非其所能控制之危險者。
3.消費者違約時,應負擔顯不相當之賠償責任者。
4.其他顯有不利於消費者之情形者。

依上之規定可知,定型化契約條款之約定如有消保法施行細則第十四條所規定之四款情形者,即屬違反平等互惠之約定,無效。











但基於平等互惠原則 我覺得五折價差不多

樓主對於保固解讀真是令人SHOCK
保固就是指沒有人為外力的情況下
產品出現問題,所以製造商進行免費維修保固
因為樓主個人的Mistake 造成 panel有裂痕
(小弟不才不認識pannel 這單字,大神說:這個單字我也不認識)
如果樓主能提出藍斑是在,人為造成螢幕有裂痕之前就出現的證明
這樣才能說是HTC 的Mistake ,不應該收50%的費用應該免費更換

今天你買了一台新車,結果發生擦撞後
你跟車廠說新車買來避震器就有異音了喔
所以你們只可以跟我收板金跟保險桿的費用
至於有問題避震器是零件問題,你們要自己吸收喔

PS如果您要在論壇PO文取暖
又不能讓人家回文,請您PO在您的FB好了
如果人緣不要太差,朋友中幫親不幫理的多
您看了應該很開心

螢幕更換要6800元
六折價格~4000元
五折價格~3400元

要是我的話會六折修,然後快點修復就好
傷神與不便會大於最後的喜悅~真的
也許我們這種出社會人士比較重視的是時間吧

如果說~HTC送回後....機殼刮傷電池部分皆換新
是否有超過那600元的價值呢?(有很多前例)

HTC表示我螢幕就是黏在一起~(根據認識維修手機的老闆表示:現在螢幕構造是~保護玻璃+一層透光膠+Touch Pannel+一層透光膠+LCD面板~如果有錯請糾正謝謝
與其說~螢幕是黏在一起,不如說整個觸控面板是整合在一起的(PC板才可以換零件,但也大多不划算)
難道說現在先進到可只換最外層的感應玻璃?

希望樓主還是用的開開心心的使用他,因為它是一隻好手機





c1020302002 wrote:
抱歉喔~哦....如...(恕刪)


PS如果您要在論壇PO文取暖
又不能讓人家回文,請您PO在您的FB好了
如果人緣不要太差,朋友中幫親不幫理的多
您看了應該很開心
如果螢幕被你摔出裂痕之前發現藍斑送修,是不是什麼問題都沒有了

就這麼剛好,螢幕裂了藍斑才出現,誰會相信你

怎麼看都是想要凹免費維修

還好意思上調解委員會

少浪費社會資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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