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如果我不是辦上網吃到飽的費率~那強迫自動更新的傳輸費用客戶不就被坑了!
客制化程式是要給電信商使用者方便~但不是給客戶造成負擔~因為客制化程式造成記憶體不夠使用~或是內存空間不夠使用~那電信商要不要賠償客戶換內容量大的手機呢?!
如果我是中華電信的門號使用者~買到了台哥大的出貨手機~那是不是手機裡就要存在著兩家的客制化程式?!
HTC跟電信商簽的合約~但沒告知消費者~也沒在我們跟電信商所簽訂的定型化契約上註明我們一定要使用電信商的軟體跟程式~這有算合法嗎?我想知道另外的幾家手機商的手機也會有強制安裝客制化程式的情形嗎?如果有那能不能移除跟移到sd卡呢?
不知道有沒有熟知保護消費者相關法律的人能夠解慮?合法?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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