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時今日就算告來告去在硬體比來比去在軟體較量高下可是今天系統還沒成功不先下手的人會死今天你被撞你不告他,對方也會告你理念這種作法,讓人很看不起行動力阿....我能說的是大公司要搞這種手法是天經地義的跟我們老百姓會說話的道理一樣今天一直說自己帥的人,說到最後就算不帥也變帥了今天一直告的公司,告到最後 以後水果店不能賣蘋果了
就是Apple告HTCHTC解釋Android系統創始人在創造Android系統時間點Apple說:NO!!Android系統有用到他在蘋果工作期間用到的專利,所製成的是這樣解釋嗎?有沒有簡單一點的說法...文章下面都是在炮APPLE可是我連文章想主張啥意思都搞不太清楚
Apple在二十年前就有機會成為全世界最創新的公司當時引發整個第三波革命的蘋果二號不知道現在有多少人有記憶?台灣整個資訊化如火如荼的展開幾乎也在那時候開始小教授就是當時開始的蘋果二號?Apple II多少人知道他在台灣賣了多少台?九成以上都是所謂的相容機正廠的應該不多見誰不會得到教訓對別人發明的尊重又有多少?有人對HTC開始的電視CF還有映像嘛?例如一例如二話說回來,HTC算好的了這個畫面不用說內容了,我是平面設計師,我都覺得太扯了
一點格調都沒有.......Job曾經說他希望他的公司能夠有錢同時保有靈魂,深深地感覺某種角度他已經失敗了,居然可以把事情弄成這樣我很欣賞Apple的"產品",但是很不喜歡它的"行為模式",看來它還能讓我討厭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