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唯一一樣東西,是 Apple 在 3C 界所創先河的,就是 Jobs 式的推銷方式。
那最屌的是誰??
我不是 Apple Fans,甚至我討壓 Apple,但我想說當時最屌的還是 Jobs。
不過,沒有東西是永恒的。
1. iPhone 每一代所改良的地方,也是跟隨對手的步伐是事實。
2. Apple 家的系統中,有很多漏洞是沒有方法修補,包括 Apple 自己也是。(跟有沒有 JB 過沒關係)
3. 技術的比拼是有盡頭的,這世界沒有一家獨大,一定會有並駕齊驅的對手。(不是輸贏,而是並存)
4. 科技沒有獨家,Apple 有的,就代表其他家也會有,結果是那一家能把產品整體做到那種程度。(這個要看的是使用者的需求。)
我討壓 Apple,那自閉式的運作(公司和產品也是)是我最討壓的,因為我是沒腳小鳥,愛自由。
但我不討壓 iPhone 本身的設計,雖然不自由,但換來的是暢快體驗。
不過我的要求很簡單,只要以下的動作能讓我同時自由地使用就可以:
主. 聽歌(這是必要,就像 BGM 一樣)
副. 上網(Web/Wap, YouTube 等等)
副. 背景資訊軟件掛載,自動更新(天氣警告等等)
副. 遊樂(各種遊戲)
副. Mini-USB/Micro-USB(這是最便宜、常見、普及、包容)
副. 交流(Twitter, Plurk, FB, SMS, MMS, Mail)
iPhone 不能滿足我,所以我不選擇 iPhone。
選 Android 的原因,除了能滿足以上的要求,以及其自由度之外,最重要的幾點是:
1. 我不再需要連接電腦了(除了 mount SD 之外)
2. 我有很多選擇(Google、HTC、Samsung、Motorola)
支持自己喜愛品牌/人物的心情,小弟是能夠理解,但請不要把歷史偉人也拉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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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0413 wrote:
最近看到很多人在比較android跟ios4
其實覺得非常好笑
雖說智慧型手機已經問世很久了
但是一直都因為不好操作而無法普及
而蘋果是第一家推出這類的手機
打破傳統的是它
就像是愛迪生發明了燈泡
之後很多其他家大廠商更新了燈泡
但是屌的人還是愛迪生
其實我想說的是
很多人都在講
蘋果這次沒什麼好屌的,android多好多好等等
說穿了,android也不過是跟進人家的發明
拿蘋果考量會影響性能而捨棄的功能
來攻擊蘋果
真的有點酸葡萄心理
android是一個很棒的平台
ios4也是
大家個有所需
喜歡哪個就買哪個
這樣批評別人
自己就有多好
為什麼大家就不能夠欣賞人家的產品
多點讚美
多點和平
Macintosh 膾炙人口的 Mac OS X 跟 iPhone 使用 Darwin 作為系統核心,Darwin 核心是以 FreeBSD 為範本加以改寫而成。
FreeBSD 是由經過BSD、386BSD和4.4BSD發展而來的類 Unix 的一個分支。
UNIX 是美國 AT&T 公司1971年在 PDP-11 上執行的作業系統。
所以,Macintosh 創新在哪?
觸控式螢幕嘛?
不好意思,觸控螢幕之父是 G. Samuel Hurst,也不是 Macintosh 原創!
多點處控?
多點觸控技術於1982年由多倫多大學發明的感應食指指壓的多點觸控屏幕。同年貝爾實驗室發表了首份探討觸控技術的學術文獻。
貝爾實驗室是什麼?
貝爾電話實驗室或貝爾實驗室(Bell Laboratories),最初是貝爾系統內從事包括電話交換機、電話電纜、半導體等電信相關技術的研究開發機構。
1925年,當時AT&T總裁華特·基佛德(Walter Gifford)收購了西方電子(Western Electric)公司的研究部門,成立了一個叫做「貝爾電話實驗室公司」的獨立實體。AT&T和西方電子各擁有該公司的50%。
可攜式電話因該就不用說了吧,大家都知道是 Cooper 博士研究出來的...
咦!原來所有創新都是利用 AT&T 的技術而已呀!
比什麼?沒有前人的研究,會有新的進步?
不要把 Jobs 的話術神格化好嘛...
遨游網際網絡 wrote:
Macintosh 膾炙人口的 Mac OS X 跟 iPhone 使用 Darwin 作為系統核心,Darwin 核心是以 FreeBSD 為範本加以改寫而成。
FreeBSD 是由經過BSD、386BSD和4.4BSD發展而來的類 Unix 的一個分支。
UNIX 是美國 AT&T 公司1971年在 PDP-11 上執行的作業系統。
所以,Macintosh 創新在哪?
觸控式螢幕嘛?
不好意思,觸控螢幕之父是 G. Samuel Hurst,也不是 Macintosh 原創!
多點處控?
多點觸控技術於1982年由多倫多大學發明的感應食指指壓的多點觸控屏幕。同年貝爾實驗室發表了首份探討觸控技術的學術文獻。
貝爾實驗室是什麼?
貝爾電話實驗室或貝爾實驗室(Bell Laboratories),最初是貝爾系統內從事包括電話交換機、電話電纜、半導體等電信相關技術的研究開發機構。
1925年,當時AT&T總裁華特·基佛德(Walter Gifford)收購了西方電子(Western Electric)公司的研究部門,成立了一個叫做「貝爾電話實驗室公司」的獨立實體。AT&T和西方電子各擁有該公司的50%。
可攜式電話因該就不用說了吧,大家都知道是 Cooper 博士研究出來的...
咦!原來所有創新都是利用 AT&T 的技術而已呀!
比什麼?沒有前人的研究,會有新的進步?
不要把 Jobs 的話術神格化好嘛...
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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