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燈泡是愛迪生發明的,屌的人是愛迪生

由 Apple 第一代 iphone/ipad 開始,在上頭所有的東西也不是 Apple 所創的,包括技術、應用方式、概念等等。
但唯一一樣東西,是 Apple 在 3C 界所創先河的,就是 Jobs 式的推銷方式。

那最屌的是誰??
我不是 Apple Fans,甚至我討壓 Apple,但我想說當時最屌的還是 Jobs。

不過,沒有東西是永恒的。
1. iPhone 每一代所改良的地方,也是跟隨對手的步伐是事實。
2. Apple 家的系統中,有很多漏洞是沒有方法修補,包括 Apple 自己也是。(跟有沒有 JB 過沒關係)
3. 技術的比拼是有盡頭的,這世界沒有一家獨大,一定會有並駕齊驅的對手。(不是輸贏,而是並存)
4. 科技沒有獨家,Apple 有的,就代表其他家也會有,結果是那一家能把產品整體做到那種程度。(這個要看的是使用者的需求。)



我討壓 Apple,那自閉式的運作(公司和產品也是)是我最討壓的,因為我是沒腳小鳥,愛自由。
但我不討壓 iPhone 本身的設計,雖然不自由,但換來的是暢快體驗。
不過我的要求很簡單,只要以下的動作能讓我同時自由地使用就可以:
主. 聽歌(這是必要,就像 BGM 一樣)
副. 上網(Web/Wap, YouTube 等等)
副. 背景資訊軟件掛載,自動更新(天氣警告等等)
副. 遊樂(各種遊戲)
副. Mini-USB/Micro-USB(這是最便宜、常見、普及、包容)
副. 交流(Twitter, Plurk, FB, SMS, MMS, Mail)

iPhone 不能滿足我,所以我不選擇 iPhone。



選 Android 的原因,除了能滿足以上的要求,以及其自由度之外,最重要的幾點是:
1. 我不再需要連接電腦了(除了 mount SD 之外)
2. 我有很多選擇(Google、HTC、Samsung、Motorola)



支持自己喜愛品牌/人物的心情,小弟是能夠理解,但請不要把歷史偉人也拉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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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s1078 wrote:
死仆街闔家鏟的正衰仔?...(恕刪)


開了眼界
david0413 wrote:
沒有人說燈管錯了而是...(恕刪)

但這篇不是止戰的好良帖

沒人理 就會自然消沉
david0413 wrote:
最近看到很多人在比較android跟ios4
其實覺得非常好笑
雖說智慧型手機已經問世很久了
但是一直都因為不好操作而無法普及
而蘋果是第一家推出這類的手機
打破傳統的是它

就像是愛迪生發明了燈泡
之後很多其他家大廠商更新了燈泡
但是屌的人還是愛迪生

其實我想說的是
很多人都在講
蘋果這次沒什麼好屌的,android多好多好等等
說穿了,android也不過是跟進人家的發明
拿蘋果考量會影響性能而捨棄的功能
來攻擊蘋果
真的有點酸葡萄心理

android是一個很棒的平台
ios4也是
大家個有所需
喜歡哪個就買哪個
這樣批評別人
自己就有多好

為什麼大家就不能夠欣賞人家的產品
多點讚美
多點和平

Macintosh 膾炙人口的 Mac OS X 跟 iPhone 使用 Darwin 作為系統核心,Darwin 核心是以 FreeBSD 為範本加以改寫而成。

FreeBSD 是由經過BSD、386BSD和4.4BSD發展而來的類 Unix 的一個分支。

UNIX 是美國 AT&T 公司1971年在 PDP-11 上執行的作業系統。

所以,Macintosh 創新在哪?

觸控式螢幕嘛?

不好意思,觸控螢幕之父是 G. Samuel Hurst,也不是 Macintosh 原創!

多點處控?

多點觸控技術於1982年由多倫多大學發明的感應食指指壓的多點觸控屏幕。同年貝爾實驗室發表了首份探討觸控技術的學術文獻。

貝爾實驗室是什麼?

貝爾電話實驗室或貝爾實驗室(Bell Laboratories),最初是貝爾系統內從事包括電話交換機、電話電纜、半導體等電信相關技術的研究開發機構。

1925年,當時AT&T總裁華特·基佛德(Walter Gifford)收購了西方電子(Western Electric)公司的研究部門,成立了一個叫做「貝爾電話實驗室公司」的獨立實體。AT&T和西方電子各擁有該公司的50%。

可攜式電話因該就不用說了吧,大家都知道是 Cooper 博士研究出來的...

咦!原來所有創新都是利用 AT&T 的技術而已呀!

比什麼?沒有前人的研究,會有新的進步?

不要把 Jobs 的話術神格化好嘛...
燈泡還有iphone不都是韓國人發明的嗎?


樓主邏輯有問題,拿愛迪生發明燈泡來舉例已經不是很恰當。
後面已經說了愛迪生不是電燈的發明者,就表示整個原文的概念有問題了。
一開始:iphone=愛迪生=開創新時代的先驅
例子被搓破後:iphone=愛迪生?

錯誤的例子還要將錯就錯,那還討論的X。

david0413 wrote:
沒有人說燈管錯了
而是燈管或是led某些人跑出來批評
就因為燈泡發表了新東西

各有所需,各有所好,各有各的好處
不用再彼此酸葡萄了


你跑來Android版發文講了一些既不客觀也不公正又偏離史實的廢話
然後再叫大家各取所需不要互相酸來酸去
你怎麼不去燈泡板PO啊~蛤???
請問有沒有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的八卦啊??
遨游網際網絡 wrote:
Macintosh 膾炙人口的 Mac OS X 跟 iPhone 使用 Darwin 作為系統核心,Darwin 核心是以 FreeBSD 為範本加以改寫而成。

FreeBSD 是由經過BSD、386BSD和4.4BSD發展而來的類 Unix 的一個分支。

UNIX 是美國 AT&T 公司1971年在 PDP-11 上執行的作業系統。

所以,Macintosh 創新在哪?

觸控式螢幕嘛?

不好意思,觸控螢幕之父是 G. Samuel Hurst,也不是 Macintosh 原創!

多點處控?

多點觸控技術於1982年由多倫多大學發明的感應食指指壓的多點觸控屏幕。同年貝爾實驗室發表了首份探討觸控技術的學術文獻。

貝爾實驗室是什麼?

貝爾電話實驗室或貝爾實驗室(Bell Laboratories),最初是貝爾系統內從事包括電話交換機、電話電纜、半導體等電信相關技術的研究開發機構。

1925年,當時AT&T總裁華特·基佛德(Walter Gifford)收購了西方電子(Western Electric)公司的研究部門,成立了一個叫做「貝爾電話實驗室公司」的獨立實體。AT&T和西方電子各擁有該公司的50%。

可攜式電話因該就不用說了吧,大家都知道是 Cooper 博士研究出來的...

咦!原來所有創新都是利用 AT&T 的技術而已呀!

比什麼?沒有前人的研究,會有新的進步?

不要把 Jobs 的話術神格化好嘛...


厲害
iFans 口中的新思維就是賈伯斯為了賺錢設下的種種限制,活在賈伯斯設定的世界裡還大力讚賞是創新,可憐
對我而言不管是什麼系統下的手機都無妨
就只是單純使用接聽撥打電話罷了
真的會有多少人拿來上網呢

一支智慧型手機動不動就要18000起跳
當買家再買前就說有多好又多好用
但真正使用上後,開始劈哩啪啦說些有多爛又多爛
接著急著脫手改換系統,在這樣的條件下一直循環著

說真的
這不就便宜了商人,怪不得台灣的店家個個都一付不買別人搶著買的心態

反正我倒是覺得這種文章大可收掉
不管誇獎或批評那著系統
都是會被公幹的

畢竟各有支持者,就算說到天荒到老 海枯死爛還是不變的道理


看到這~~
真是篇 有情緒 有知識 有熱血 有熱淚的好文阿!!

老闆!再加一份魷魚腳 (繼續看下去!)
Android是Google發明的,屌的人是Google

Iphone是Apple發明的,屌的人是Apple

所以................

用的爽就好

其他別多說
人不輕狂枉少年~人太輕狂奧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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