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9876 wrote:給你一個 讚!!同...(恕刪) 不會阿,如果是我我要碼就是不管他,不然就是像樓主一樣趕快送警察局現在自己拿來用太危險了很容易就被查到一不小心被告侵占遺失物反而更麻煩而且是刑法還是要給樓主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