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dnj wrote:
是你搞不清楚狀況吧,...(恕刪)
1.這次奧運 三爽為奧委會之贊助廠商 他去贊助任何運動員都是可能的 因為這就是贊助商該做的事
而一個運動賽會 除非贊助商之間有事先商量過
不然很少會有同類型商品的贊助商一同贊助賽會或選手
2.BEATS的做法屬贊助運動員自身 並不能算是你口中的隨意發放
贊助運動員或運動賽會 圖的是甚麼?
增加產品曝光率
贊助運動員(含隊伍)與贊助運動賽會有差嗎?
當然有 如果賽會贊助商看那些贊助運動員(含隊伍)的不爽 而雙方的產品又是同類型產品
之要塞會贊助商贊助同樣產品給運動員(含隊伍)
就能要求參加賽會的選手要拿他的東西
至於贊助運動員(含隊伍)的 那只能自認雖小
通常來說 贊助商之間都會有協議 不要去隨便搶其他人 尤其是賽會贊助商的贊助產品的位置
舉例 這次ACER有贊助奧會 你看到ASUS去跟他搶贊助選手的位置 還要求選手要帶著他的MARK上場嗎?
韓國人習慣無視這種潛規則 台灣人可沒有
如果不是為了增加產品曝光率 而是增加廠牌的曝光率勒?
當然可以 但這時候通常會變為冠名贊助
中華台北隊變成HTC中華台北隊...這能聽嗎?
如果沒辦發增加產品曝光率或品牌曝光率 哪還會有人去贊助賽會或選手嗎?
除非該贊助商富可敵國而且錢多到不知道要怎麼花
不然的話是不會有贊助商做這種傻事
如果你沒幹過賽會主辦單位 沒拉過企業贊助 或者沒有修過這方面學分 我建議你不要再做靶讓我打了
You've got to ask yourself one question: 'Do I feel lucky?' Well, do ya, pu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