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曾經去7-11買飲料時不小心將一罐保特瓶飲料摔在地上.....結果它破了....我馬上請店員幫我收拾 另外付了那瓶破掉的錢....雖然店員一開始沒有要跟我收錢的意思...我想這算是基本作人道理 當然我也可以牽拖是那保特瓶飲料材質不良...輕輕摔一下就破了...回到版大的問題,如果版大覺的被坑 不然就將手機直接送去htc直營的服務中心吧 看服務中心算多少就不用擔心被店家坑
cp296944 wrote:什麼為什麼???...(恕刪) 我打的比方只是在說東西不論輕重貴賤,人跟人之間是一種互相,大家角色互換一下,如果是你的東西被人家不小心弄壞了,你心底就不會不舒服? 故宮賣不賣真品白菜跟人的道德觀沒問題,如果我上一篇發文讓你笑了,那我很開心,至少不是讓人看了生氣。附帶一提,我只是不喜歡有人覺得自己花錢最大,拿著錢就可以踐踏別人的尊嚴的那種感覺,我也沒說是樓主錯或店家錯,只是人跟人之間要的是一種尊重,很多事情好好溝通都會有轉寰的餘地。
其實店家就算要請求賠賞,也不能用新品價格來收費,東西都有折舊的,更況他是展示機,有大大說你需舉證刮痕不是你造成的,那店家就不用舉證那刮痕本身不存在嗎.........我想賠償是需要,但用新品價格收費就不對!!!憑甚麼你舊的東西我用壞要賠你新的......這是哪門子道理,還那麼多人摸過,把當我盤子敲也不用那麼明顯吧
cp296944 wrote:這位仁兄竟然拿故宮來...(恕刪) 大賣場真要說的話看商品單價如果像上面所說的,飲料牛奶,原則上不太會去要求如果打破的是高級酒類、電視、音響等等,還是會要求賠償(本身曾在大賣場待過)別說不合理,畢竟只是陳列,不是要讓你毀損(不過這是對於陳列,跟樓主的公開使用不一樣)別把消費者的權益無限擴張,如果無法舉證不是自己使用上的問題那些店家也可以要求賠償,是看店家要美名還是要臭錢這樣如果可以舉證,就不算在賠償限度內不過也要合乎比例原則,可以由這點去申訴
outmankobp wrote:言下之意非賣品或不賣...(恕刪) ......呵呵,若故宮真要把我弄刮傷的翠玉白菜賣我,我想我借錢都要買回來,但有可能嗎,哈哈........這個問題還會繼續下去嗎,我真難想像耶.......這是兩個問題,跟手機那檔無關,要引述也想一下嘛,若想逗大家開心,那我倒是還蠻樂意的,再者,弄壞本來就要賠,但賠新的就說不過去了,又不是拿未拆封新機給我試,為何要賠新的零件,怪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