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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C 手機爆炸

waonizi wrote:
工程師設計手機機構時該要好好保護電池,即使用超過保固,電池也不應該手機摔過而裂開,
這不是品質問題,而是設計問題。


沒錯
今天就是知道鋰電池有爆炸可能
才更需要設計安全措施
機構上盡可能保護在落摔下不會傷到電池
即使真的傷到了
電子上也要能偵測異常狀況,例如電壓電流或是溫度而即時切斷電池對外的通路
沒有這些安全措施就有點離譜了
電池總不會是常溫下就自己突然爆炸了

至於樓主拿了HTC給的補償還能不能出來哭訴?
為什麼不能?地板都燒壞了耶!人家地板因為手機被燒壞了,負責修繕一下不為過吧!還是網友真的標準這麼低?反正都已經賠一隻等值手機了還想怎樣?真的不要再害HTC了,我不相信這間公司有這麼爛!
蘇信彰 wrote:

如您所述…「放在褲子後口袋往下一坐」or「摔落」,居然外殼沒事,電池卻壞了,那請問該說htc設計不良,外殼沒發揮保護功能,還是說其品質不良導致形同虛設? 再說如果是摔落或是種種原因會導致此結果,是否應該跟消費者說明呢? 應定期的回廠檢查等等,品管不單單只是購買前,購買後的品質管理能說不重要嗎?

說真的,你這段話會讓人覺得是你的心態問題。你買一台車說明書沒寫就代表你可以先當船用再來說是原廠問題嗎?
not for sale wrote:

沒怪喔

HTC說是外力做成

如他不接受

應該去找證據反駁

而不是拿了補償而事後說

如一直認為自己沒錯

就應堅持提告產品有問題

這就是我覺得怪的地方
首先,哪條法律規定,拿了補償就不可以上網抱怨?
其次,誰說對方補償我就得滿意?
再來,如果第一時間補償我覺得不滿意,就不能要求進一步的賠償?
所以我完全不覺得樓主有什麼問題,反而是一直有人試圖將此事化小,並導向樓主自己本身的問題,這才是奇怪的地方。
Dennis07029 wrote:
購買後就會充滿各種人為的因素...
這要球廠商要管理品質好像有點...

保固期的意義是什麼?
期內如因自然耗損造成產品失去原有功能
廠商會負責修繕
注意喔
產品過期了頂多就是不能使用
透過電子安全防範機制
你要把手機內的電路斷掉
手機頂多沒電變成一塊磚
無法達成原來通訊上網的功能
但是絕對不能爆炸
這樣才是安全的產品
不然這樣帶上飛機多危險啊
早就立法強制手機兩年就要更換了
你發很多次欸 是為民生著想還是替其他家品牌...
異鄉苦工 wrote:
這就是我覺得怪的地方...(恕刪)


先別管HTC哪方面怎樣

因他們已找第3方去檢測

而我們局外人也要知道事主有沒用其他不合規格的充電器等的配件等

如都是跟HTC規格而做。哪當然HTC問題較大

但我說既然事主要提告。哪當初就要回出事機來去判定

拿了賠償機。但舊機子在HTC還是在事主身上

這要事主說明了

如像大大所說拿了賠償機而一直說話

當然可以喔

只是看廠商要不要理會而已

連蘋果或三星這麼大的廠商也發生過火燒機

到後來檢測出來是用非原廠充電器或電池的

也有上新聞

當初當時人也是說手機好好用突然火燒機的也有

所以還是要先清楚2造問題點所在
外力造成損壞,有拿到手機賠償就要偷笑了吧
來這個請使用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樓上大大們都說了.有問題請提告.這關乎身家安全.就算過保.
消保官查出產品有瑕疵會威脅到身家安全的也是要召回的.


M01又不是法院.只能就樓主提出的資料來提出自己的觀點.論述.
最後還是要樓主自己決定.告或不告
只是樓主感覺一直在迴圈.
這個很重要會燒房子.所以請告下去.
不相信連結的話請搜尋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但我說既然事主要提告。哪當初就要回出事機來去判定

拿了賠償機。但舊機子在HTC還是在事主身上


================

我眼拙,沒看到樓主說要提告,麻煩你告訴在幾樓說的?
謝謝!!
Ste100 wrote:
但我說既然事主要提告...(恕刪)



我是說如事主要提告


這裡不是有些建議事主提告嗎


但現在出事手機在廠方哪


還是在事主哪呢


我們也不知道


做成你的誤會很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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