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y.Huang wrote:
如果從15樓的補充說明來看....請問HTC(包括客服)錯在哪?^++^
相反的,HTC真他X的太佛心了....
PS.
「他X的」是讚賞、讚嘆之意!笑
請問我說HTC錯了嗎?
我只是表達我會怎麼做還有我遇過的奧客而已吧?
rx780512 wrote:
假若一開始有兩個方案給樓主選
1.退錢
2.貼錢換
樓主選貼錢換 凹到剩1000 要簽契約書 卻反悔
那我認為是樓主的錯
但很顯然的 不是
不給退錢 只肯換機
首先要了解 手機的製造成本很低 但前期的研發費用攤銷 佔手機售價很大一部分
所以無論如何 有賣掉手機 只要價格不低於製造成本 對公司都是有利 前提是該價格不能流通影響市場
其次 這屬於賣方的不實說明 可歸責於賣方 依民法規定 有兩年的賠償時效
賣方給付不能(除非賣方能生出一隻E8 而且能軟體雙卡切換) 可解除契約退款
消保法7天 是特別法 無論是否有瑕疵皆可退貨
99樓回答的最後一段 看起來像國家考試民法題目的作答
01果然臥虎藏龍 回文者有法律+3C製造業的背景
不過事情漸漸明朗 樓主拿明朝的尚方寶劍 要斬清朝的官 恐怕站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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