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deng wrote:你還是沒搞懂,我比較...(恕刪) 我知道啦,現階段唯一就是照片阿,照片不同為何就讓HTC說明,他說出來的或許就是你要的真相。消費者不是製造商,怎知真相是甚麼,這也是消費者相對弱勢的地方不是嗎? 我當然就只能儘量提供我手上的東西。
護花者亮 wrote:樓主你沒照著合約書內...(恕刪) 唉,我有回應說到和解書不是我擬的,現階段也只能當作經驗囉,哪天用到了,才知道該注意怎麼寫。至於新機,可不可以解釋成消保官現場交與我的那隻全新手機,就是序號為A的那一隻手機的代稱?
ader_chen wrote:我知道啦,現階段唯一...(恕刪) 現階段還能做的是送回檢測但是要求他們不可以做維修,這樣就知道結果,不信任也可以跟他們協調送第三方檢測,問題在誰身上誰付錢!!如果我是廠商我會很樂意,因為一則還我清白,二則如果是廠商的問題,對未來的產品我可以避免相同的事情發生,減少客訴!!
kendeng wrote:現階段還能做的是送回...(恕刪) 唉...大大,照片不是唯一,但卻是消費者唯一可以提出來的證據,你要廠商送第三方人家就配合嗎?為何就不能讓HTC用照片來說明哩? 這樣不會比較單純一些嗎?對我來說,現階段已知新的感光元件能夠完美,那就朝這方向去處理,讓事情早點落幕。
kendeng wrote:現階段還能做的是送回...(恕刪) 對了,我9月分拿到的手機是HT36L,看來是6月機器,按照網友告知10月份後的感光元件都正常了,已降低了紫光瑕疵的出現,這樣算不算是一種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