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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強自拍照!奧運選手湯姆戴利拿HTC跳水自拍

HTC手機座那麼久了,現在終於懂得行銷..............
yzx634111 wrote:
不曉得針對豔陽紅這款,
是否會再推出另一隻宣傳影片…期待

要換個比基尼美女來跳水嗎?

japanwind wrote:
這樣的衝擊U11防水沒問提嗎?(恕刪)


建議如果沒有HTC為你準備的萬中選一U11樣本手機 千萬別這樣玩...

Aluminum wrote:
很棒的宣傳https...(恕刪)


這一跳下去 大概有2 3公尺 深度 再爬上來時間
所以U11可以防水這麼強 該多多宣傳

Aluminum wrote:
很棒的宣傳https...(恕刪)


這個高度~就算要試...也是丟手機而已吧!!!
因為第一趟跳水
銀色的進水壞掉了
所以第二趟改拿藍色跳水...

車的強度,來自於鈔票的厚度!
這個廣告沒有跟保固條款互相打臉嗎?
好像會讓消費者有點錯亂甚至是誤導吧..

HTC U11 符合 IP67 等級的防塵、防潑水和清水最深 1 公尺、最長30分鐘的防水功能(在受控制的浸水測試條件下)。正常磨損在長時間來說可能使防潑水和防水效能下降。請勿嘗試用機身淋濕的 HTC U11 上的 USB Type-C 連接埠充電或作其他用途。如需使手機乾燥的指示及維護防水功能的提示,請參閱使用指南、支援網站,或裝置上的小幫手應用程式。因液體造成的損壞不在保固範圍內。

跳水員從高台跳入水中,手機不會進入水面超過一公尺嗎? 而且加速度進到水裡,衝擊的水壓不會超過ip67的規範嗎?
看很多敘述都是"無流動的清水"以及"請勿以高壓水柱噴灑"...等等,這樣的保固條款...

請問htc這個廣告的動作,有無違反保固條款?
依廣告內容,若該名客戶跳水後手機故障,請問htc會出保嗎?
v3960693 wrote:
你覺得htc敢拍這個...(恕刪)


完全認同+1

應該直接找個綜藝節目灌名贊助播出這應該還比較有效益一點
置入性行銷 怎麼感覺樣都比廣告來的有效
我來分享一下我的維修單。

進水的原因是於游泳池使用,水下30公分不到一分鐘,HTC判定是SIM卡蓋沒蓋緊而受潮。
我雖然不如此認為,但保固這種事永遠是各執一詞,而我也早就被廣大鄉民教育了進水不保固這件事,
所以當客服告知維修費用17000元,折扣後13000元時,我誠懇的、委婉地列了幾項希望可以動之以情的理由,期待hTC能提供一點善意,給我再深一點的折扣。

再強調一次,我沒有要求HTC提供無因保固喔。

和我通電話的客服小姐,似乎真的對我的懊惱感同身受,所以下午再打過來的時候,告訴我她們主管同意保固內維修。
「什麼?」我真的有點聽不太清楚,或者說我是以為我聽錯。
「是的,我們提供您保固內維修。」聽聲音就很美麗的客服美眉這麼說。

因為螢幕料件的關係,手機在桃園待了兩週,昨天才回到手上。
我無法為hTC的保固政策背書,我只是將我的經驗分享。
也許有些深愛HTC的鐵粉會擔心,我的分享會造成未來HTC處理上的困擾blablabla的。
但事實上,在前幾天我連絡客服了解維修進度的時候有問過他們,
「你們會介意我把這次的經驗分享在網路上嗎?會不會希望大家都只要知道進水就一定不保固呢?」

這位客服人員的回答是(我無法完整記錄實際的用字,但大意是如此):
我們尊重每位顧客的決定(要不要分享經驗),但我們比較在乎的不是客人的留言,而是對我們的服務與產品是否滿意。

一個客服專員能參與的公司決策不多,我相信它們公司當然會在乎網路聲量、品牌好感度...,
但是,第一線的人員的回覆,讓我感受到其實hTC沒有想像中那麼弱
夠強壯的公司,推出能讓一大群人有感的產品,雖然現在的一大群人在世界的市場上還是相對少數的
但是它們一定可以活得很好。

再次聲明,下水是一種選擇,不下水也是。
保固是一種權利,該有的要有,不該有的別埋怨,不該有卻有的,就謝謝人家,然後U12再買一隻。


0605 wrote:
我來分享一下我的維修...(恕刪)


誠實為上上之策,大大做了一次很好的示範
不論後來要動之以情還是說之以理
都是處理事情的方式

相對有些硬拗的,得了便宜還乖的
臉被打腫是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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