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0305 wrote:路邊撿到一隻半解體蝴...(恕刪) 那還用說! 當然是丟到垃圾筒裡面啦! 送到警察局只是增加警察的工作負擔罷了.....另外沒有sim卡電話還會響??????? 見鬼了!!!!!
柳橙汁全都不好喝 wrote:要告的成也有困難好嗎,我平白無故撿到一隻手機我幹嘛撿起來又把它摔壞...這完全沒有動機怎麼可能告的成... 台語:"歹年冬搞瘋人"沒人知道會發生什麼事,真的告了之後判無罪但過程要讓費多少時間呢?案例:撿到女大生錢包親自送返 公車司機反被控侵佔賠1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