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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惡搞 HTC小勞勃道尼台灣版廣告出爐!!

看到沒!
看到沒!
為何我一直強調HTC產品很好廣告很爛!
為何我說HTC亂花錢!
HTC的廣告被說爛,也不是一天兩天了,我也不是第一個嫌的.
降落傘那次可以說是爛的最巔峰.

搞英文字母開頭,本來就是走詼諧風.
那請個諧星就好,何必花3.6億?
要花3.6億,不如把他們這惡搞版買下,也許36萬就可以了.
這次3.6億到底有幾%回扣?
該不會超過90%吧?


artwei wrote:
這廣告很好,好在有一群人會感興趣進而群起效尤(恕刪)

不反對.
但是走詼諧路線不必花很多的錢請一個知名度不高的人.
請諧星也可以.
對於知名度:
鋼鐵人>史塔克企業>東尼史塔克>小勞什麼的(從沒記得起他名字)

題外話一問:
那主角真的把蟑螂含到嘴裡嗎?

yu0556 wrote:
看到沒!看到沒!為何...(恕刪)


這廣告很好,好在有一群人會感興趣進而群起效尤,
另外那個金額是兩年合約並不是一個廣告的價位,


然後蟑螂很明顯是假的,
大家都開始延伸發揮創意了,誰說原版廣告不成功呢

artwei wrote:
這廣告很好,好在有一...(恕刪)






嗯嗯....不能同意再多了...
同意+1
台灣很少有較原創的東西
大多是建立在原創上的延伸跟模仿...
但這也證明,原始的廣告有達到效果了!
odenshop wrote:別說人家白花錢啦
廣告這東西需要"首創"
成功的是這個創意,不是HTC,沒有那種非"HTC"就不行的感覺.

以前有名的例子是盤龍花瓶,成就的是網拍,不是EBAY.
行銷費應該算給影片拍攝的網友才對
shinna the leaven wrote:
行銷費應該算給影片拍...(恕刪)


花3億請來模仿吹喇叭然後行銷國際?

不是認真的吧
只能說廣告太成功了,才會有copy廣告,代表很多人看。如果話題性不夠,那還有人注意這廣告嗎?而且這支廣告似乎是拍給歐美地區看的,國情不同,思維也不同,不要以台灣的思維,來看待別的國家人民思維。
「斯斯有二種,對台灣有用,但對歐美或許是失敗的廣告:貓在鋼琴上暈倒,搞不好正對歐美人的味口。」
惡搞的真的比原版的好看太多了!!!
原版的真的有點無....言.. (根本浪費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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