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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微薪資的你,沒有想過萬一被告會有什麼後果?


neal_caf wrote:
笑死,有人說是要打韓...




樓主有說 每個國家都是有法治的國家

卻解讀成 台灣法律 是世界法律?

不過他之前有說 他不在台灣就是了...

所以 喜歡喊燒...


neal_caf wrote:
笑死,有人說是要打韓...(恕刪)


不管你是台灣人、香港人、還是哪裡人,只要你是地球人身處有法治的地區,

法院制裁絕對逃不掉!


h版有大量廣告帳號長期在發文推文吹捧HTC。01證實並關閉他們不少帳號,但關不完的
那些說甚麼買到瑕疵品的

講明了要不就是工讀生

要不就是人品太差平常造業太多

三天兩頭就看到一堆抱怨文全都是當天註冊

扯的是還有拿模型機的 開分身的

買兩隻新一都沒事好用的很
有辦法就趕快去告,弄垮他們,不然說再多也只是嘴砲....
lazyking wrote:
你用清朝的劍去治明朝...(恕刪)


其實滿有趣的~每天都有這種嘴砲文可以看!

笑笑對身體也好~

對了~我之前有買到瑕疵品,又是新帳號還有回文抱怨唷,拜託快來告喔!

不過通路商讓我退貨五次囉~然後HTC也審核過了,四支的退款已返回了耶!

之前舊帳號抱怨IWC跟OMEGA的瑕疵,看來錶廠也要告我了。


這世道 wrote:
民法第十八條第一項即...(恕刪)


如果是用境外的五毛黨
法律根本無用
生命本是孤獨 人間自有溫暖
流氓國家講法律根本沒用= =
01工讀生應該幾年前就有了,不是現在才出現

這世道 wrote:
民法第十八條第一項即...(恕刪)


要告誰?誰要告??


天天星期8 wrote:
到底是由誰提告要告誰...(恕刪)


現在你也成亂源了...
這世道 wrote:
民法第十八條第一項即...(恕刪)


幫推!
提點一下年輕人、免於觸法,出發點總是好的!



目前到底有多少人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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