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lotw wrote:我是寫程式的,日前剛...(恕刪) 一個寫程式的人~~理應邏輯很清楚可是看到一個寫程式的人連簡單邏輯都想不透,到底是該哭還是該笑?引撆技術一台時速可達300公里的車的~~在台灣卻只能跑時速110公里..要跑到300公里還要車主自己找地方跑..車廠卻用引撆技術專利告對手車廠...到底是神話還是笑話..
汪大升 wrote:在最小化或最大化的時候,按住邊邊,可以自由拖曳,來調整視窗大小。(恕刪) 當年Nokia 5800'N97及i8910正因為沒有多點觸控,只能用您上述的方法而被笑落後...其實Apple很多理念根本是有衝突的,如果真要強調凡事都單手操作,那他做那麼多多點觸控的功能幹嘛?
jary wrote:不該再為那些簡單的手勢提供專利申請才是正確的想把間單的操控列為專利那才是笑話(恕刪) 所以你知道老美政府有多挺Apple了吧基本上OS幾乎只剩老美做的有在市場流通,無法避開老美(symbian'bada'meego都死光了)但其他商品能不買美國品牌我就不買,那種霸道心態看了就噁
有意思的點在這裡每個產品的細節、決策都是經過討論、篩選的結果。您大是個程式設計師應該不會不知道這件事情吧?雖然我不是蘋果裡面做決策的人,但是我相信當他們在決定要拉長螢幕這件事情絕對有經過許多的考量。而單手操作可能就是他們這些考量之中最重要的一點:「因為絕大多數的 App 都是單手可以操作,許多人用手機也都是會單手操作。」他們不過是在發表會提出他們之所以要這樣設計的理由,到了您眼中卻變成了「偉大理念、碰到可以告人的偉大專利」。可見的用異樣眼光看事情的並不是其他人,而是您自己。放輕鬆點吧
其實 Apple iPhone 5 已經自己打破單手神化了在官方宣傳影片中,乍看好像單手可以操作全螢幕範圍但仔細看,就可以發現,影片前後段手掌位置有在鏡頭切換中偷移動一個距離Apple - iPhone 5 - TV Ad - Thumbhttp://www.youtube.com/watch?v=A1Rc4MDmr8o&list=UUE_M8A5yxnLfW0KghEeajjw&index=5&feature=plcp
lelotw wrote:我是寫程式的,日前剛...(恕刪) 一堆人都把兩指縮放講得好像直覺反應一樣,如果是這樣的話在蘋果出來之前早就都使用兩指縮放了你是寫程式的方法那麼多種你不會嗎?順逆時針旋轉也可以縮放啊連點兩下第二下停在螢幕上上下拖動也可以縮放啊上面這些你怎麼不寫? 還可以單手完成勒想出pinch in/out 這種容易被記住的手勢就是別人的創意啊看過太多你這種只會把別人的點子當作理所當然的人這麼理所當然的話,下一個就你先想出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