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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 one x.................

謝謝大家的言語上的支持,因為自己也喜歡玩手機所以也會買賣二手機,只要在交易前把相關問題都說清楚,雙方只要都同意那就成交,而不是明明有做的事卻不先說,等到買方發現了才裝死不負責。
我並沒有一定要走到法律途徑,只要對方有誠意出來處理,我回訊給他也只是要求這次交易無效,把手機換回來我再退回他貼的金額,如此而已,不過對方卻於私訊上責怪我,為了保護我自身的權利,我把跟他的對話貼出來,來證明要貼多少錢是他先提的,於交易當下因保固日期與他說的不同,願意再貼錢也是他同意的,但從頭到尾完全沒提到他有刷機破壞保固。
另外有大大說刷回原廠就仍有保固的說法,其實不算正確,未刷機前loader是“LOCK",解鎖再上鎖就變成"RELOCK"了,只要廠商以這點來說,那廠商是可以不履行保固的,而且po刷機文的大大們都會用紅字註明只要刷機就會喪失保固。貼換的金額並不是我的重點,而是當下有沒有告知對方,我的機器還有附發票呢,而且有刷機我幾乎不會答應成交的,畢竟後續維修太麻煩了。

以下為我們雙方從交易前到交易出問題後的對話(裡面的電話我會刪除,畢竟有關個人隱私),我跟對方說在下星期一之前如果沒有處理,我就會去以詐欺的行為去報警。對話如下:(如有錯字請見諒,因為原始就打錯了)
-----------------------------------分隔線---------------------------------------------
krist wrote:
看了留言居然都不回,而且你自己都知道自己的機器有問題還跟我換,擺明是欺騙故意不告知,你的文章我都備份起來了,再不跟我聯繫我會去警局報警,請警局去跟電信公司調你的資料,知道手機保固日期不對了,又有刷機及更新失效的問題還故意跟我交易換機,根本是騙子的行為,行為太過份了,請你快出面處理!

besttribal wrote:

krist wrote:
好的,那星期天早上見了,因為星期天我也有事,所以只有中午前有空哦,那先約10點半在台南火車站康士美旁的7-11可以嗎?請問您貴姓呢?謝謝
besttribal wrote:

krist wrote:
方便留電話嗎?因為我在岡山工作,如果明天可以換的話,我可以把機器帶去岡山,不然就要請您來台南面交換機了,星期天也是可以啦,不過換機就要麻煩您來台南了,謝謝。
besttribal wrote:

krist wrote:
您好,有興趣,請問還有附ubeats的耳機嗎?方便留電話聯絡嗎?台南今天可換機,不知道換機能換成白色嗎?開玩笑啦!
方便請直接來電
0986xxxxxx X先生
besttribal wrote:
黑色32g 八月的機子 續約來的 保固聯強 但忘記店家說是一還兩年

全機包膜。。9.99成新 本來是要續給老媽 她覺得網路費太貴不想多花錢叫我換現金

因為有個買家跟我購買13000 但是我妹想要買s3

所以開價三千跟你貼換 手機無黃斑過熱等問題 兩天測試正常

因為七天可換新總得試試

有誠意交換 請給個答覆



你好喔 我買的版本 沒有送 ubeat的耳機耶 !!現在晚了 明天我與你聯絡

我人在高雄 所以要面交 可能要禮拜日了 因為禮拜六家庭旅遊

禮拜日你方便嗎??謝謝



0982XXXXXX

手機沒電了= = 正在充 想說明天跟妳連絡

因為念夜校 明天班上有聚會 必到 不然我妹也很急 哈哈

那就只能等禮拜日了 台南火車站 見面好了 我坐火車去^^



電話你少留一個數字無法跟妳聯絡。。。。
你想要的耳機我妹竟然有。。。紅白配的顏色有合你需要嗎?
如果要的話加耳機貼兩千跟你換 只使用二次
我妹當初為了實驗htc手機配耳機的音質買的
她剛剛才招供她用我卡刷卡買的。。。
我妹說她s3也想要白色的啦!哈哈
-------------------------------以上是我們交易時的私訊對話,電話我用x取代

-------以下是他看到我的留言(上面藍色字體)而回我的,本來我沒有要把事情弄的這麼嚴重的,不過不知道看到以下留言的大大們會不會跟我一樣,一整個都火起來。---------------------

他:
我也不知道怎麼說你 我亞太 實際上本來就少開
六月機 跟八月機的問題 你自己也說 叫我再多貼你一千
說兩個月保固差一千 我也認了 實際上 有保固跟沒保固的機子 賣2手 也只差一千
你要殺 見面才殺 我也 讓妳殺了 我多貼 沒關係
刷機 不刷機 你有問嗎? 你沒問 如果你有問 我騙你 那是我的問題 那麻煩你去告
還有 我們是面交 請你搞清楚 面交! 哪有交易完 又這個不滿意 那個要退貨的?
誰有這麼多美國時間陪你換來換去? 文章你留起來就留吧
我只知道 我交手機給你的時候 是處理好 可以開機的 你自己也當面測試過
如果有問題 我是不是也可以說 是妳自己拿回去後 出現的問題?
面交有問題 手機如果是有狀況的情況下 妳會跟我換機嗎? 相信沒人這麼白癡
至於你要 做甚麼 就麻煩你去做吧 我熬夜把問題處理好 才把手機交給你
問心無愧了

我:
笑死人了問心無愧,我當場殺你價這種話你說的出來,是你欺騙在先說我胡鬧,你自己說是八月機我才同意這樣的交換金額,而且貼3000元是你自己提的並不是我要求的,當場也是你說你從高雄來願意再多貼錢以補胋原本說八月機變成六月機的問題,是你自己說你從高雄來,我覺得只要手機沒問題就ok,再來你難道不知道刷過機就不保固嗎?是故意裝不知道吧!你自己的文章都貼了,你也是跟別人買的,居然騙我說是續約,而且是妹妹要的,而且還刷機刷出問題在求救,我只是按正常使用下線上更新,如果你的手機沒刷過機,我更新壞了,我大可送回神腦或htc,他們會免費幫我處理,但你刷過機了,沒保固了,你有特別說明嗎?
居然還有臉說我沒問,還說我說要多貼錢,如果你的保固時間跟你說的沒錯,會有再多貼錢的問題嗎?而且貼錢也是你當場理虧才答應的不是嗎?你可以說不要啊,又沒逼你,騙人再先還怪我,這什麼世界啊,殺人的喊抓人哦!
我承認線上更新失敗我可以自己負責,但你刷機在先破保固的,沒有保固的機器送修要自費你不知道嗎?居然還有臉說這種話!你如果有說機器有刷過機,如果我還是同意交易那後續的問題我不會找你,是你故意隱暪在先,這種事還要對方問你才說嗎?刷了機就算9月買也一樣沒保固,你自己都去刷機了沒看到貼文的大大都用紅字寫上刷機後即無保固嗎?反正你擺明就是想騙人。手機明明是神腦你說是聯強真是夠了,自己要再轉賣也不看清楚問清楚,手機自己弄壞了,當然要自己處理好,居然還罵人,難道你敢用還沒弄好的機器跟別人換嗎?

他:
我買的時候 人家就說 是 八月機 我蠢 沒有打電話去 確認 這樣可以嗎??
真的沒甚麼時間跟你口水戰 是阿 我弄壞我處理好了 那不就好了
有沒有刷 你有問過我嗎? 如果問了頂多再便宜兩千給你
或者不換機 你沒問 現在 又說這些有何意義?
沒空跟你爭了 你爽怎麼做就怎麼做吧 我沒時間回了

(他居然這樣回我,火更大了,而且他也承認他有刷機,也為了讓手機的價值更高而未告知)
我:
你當初沒跟我說清楚造成我的損失,我有詢問過律帥的朋友也查過法律條文,因為你在交易前未告知機器有刷機造成手機在交易當下已無保固,而且當下交易的條件已跟你說的不同但你並未告知,造成我權益的損失,可以以詐欺的行為提出訴訟,以下是查到的條文,因為你未告知手機已有刷機已沒有保固,而卻意圖假以有保固的手機(onex)跟我交換 s3,造成我財產上的損失。
另外當下如果你有告知手機已刷過機了,就算你要再貼錢,那我也可以不同意交易的進行,而不是等到我自己發現手機已無保固了,你才用我們是面交已算當面點清為由拒絕處理。
我的要求不多,我只要求交易無效把物品換回來,我再退回你當初交換的金額4000元。
我下星期一就會依程序先去警察局報案,希望你在之前能跟我聯絡,將事情圓滿處理,如果你故意置之不理,那我就依法律程序辦了,反正你不在乎我也不用顧慮你會不會留下紀錄了。
電話:0986xxxxxx

(一) 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同條第2項:「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未遂犯亦有處罰。
詐欺罪具有特別的犯罪結構,每個構成要件中都要有接續性。以下為詐欺罪的構成要件:
1. 施用詐術:行為人必須有施用詐術的行為。所謂詐術,是指傳遞與事實不符的資訊之行為,包括虛構事實、扭曲事實或掩飾事實等手段。行為人施用詐術包括積極的作為和消極的不作為。通常這種消極不作為的施詐,是以行為人居於保證人地位,因負有告知義務而不為告知,使被害人陷於錯誤,而損失財物的情形。例如:中古車商出售汽車,對於該車發生過重大車禍一事不向購買者告知,使購買者仍為購買。
敗家其實不只是促進產業升級,更重要的是滿足自己吧!! 我啊!一輩都不可能有錢吧,因為存不下來!@@ 克里斯留!

krist wrote:
謝謝大家的言語上的支...(恕刪)


雖然自己覺得你很倒楣碰到這種賣家

不過我會覺得你當下要問清楚有沒有保固


以我來說我面交第一步就會把保固說清楚才會接著談
當個經驗吧
真的不知道要講什麼了...


如果今天我去百貨公司買了一件T-SHIRT

當下看一看翻一翻沒問題就結帳

之後回家丟進洗衣機一洗後竟然碎成兩半

檢查發現是這件T-SHIRT的車線當初沒車好有瑕疵

然後回去找櫃姐要求退錢

結果櫃姐回我:「不好意思哦~因為我們當初是面交的,你也看過才付錢,所以不能退貨哦!」

       「何況當初你自己也沒有問我這件衣服有沒有問題」

X!難道可以這樣子?



詐欺是公訴罪 只要買家去檢舉你 你事後再做什麼也於事無補喔

還是送你那一句「你就等著被關吧!」

爽歪歪
krist wrote:
謝謝大家的言語上的支...(恕刪)

請他好好看一看民法348~378條吧...他一再強調的面交, 在他沒有主動告知瑕疵與破保的事情之下, 根本就毫無意義, 這些法條都一再指出沒有主動告知瑕疵或刻意隱瞞時, 法律上是完全站不住腳的。

民法還只是小事...如果真的要搞到連刑法都用上, 那沒人幫得了他。
- Apa | 問問題前先看過說明書吧...不然Google一下也好?
樓主糗大了 記得拍照存證 最好是整個頁面用軟體拍起來 刻意隱瞞真的很過份
我的onex,每次都有解鎖刷機
第一次出現黃斑,ruu+relock,免費換新機
第二次是gsensor出問題,ruu+relock,破保固,要付費

所以,並不一定relock都是有保固的,管你是硬體還是軟體出問題
LZ賣東西故意不講清楚就理虧了
還講話那麼大聲

樓主完全不想處理的態度我也不想留情面了,私訊及簡訊都傳了,明天中午前沒有回應就要去警局報案了。後果請樓主自負了。真是遇到騙子了。真倒霉。
敗家其實不只是促進產業升級,更重要的是滿足自己吧!! 我啊!一輩都不可能有錢吧,因為存不下來!@@ 克里斯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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