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er_chen wrote:
大大,除了您的反面意...(恕刪)
我的建議是版主別在黑的白的了。
這樣廠商的服務已經不多,
2013年十月份出廠的機子,
相機都是很正常的,
請把您的質疑跟要處理的部分告知廠商
再做最後的送修,
不要在老挑那些可能是公差範圍的毛病。
好好快樂的使用手機,
把時間花在家庭上面吧!!
手機廠商沒有愧待他應該有的好服務!!
ader_chen wrote:
大大,你有看清楚我每篇的回文的進程嗎? 我思考網友的討論及建議進而改變我的想法不再堅持"退費是唯一基準"你有看清楚嗎? 在你看來我繼續堅持原本的需求才是進步嗎?
而且我哪邊提到要退我電信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