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sp40773 wrote:它XX跟人X了,這八...(恕刪) 其實我就是為了看掛順便玩個推文什麼的今天才去辦了個PTT帳號XD不然平時我只看M01這個土豪集散論壇話說我們一直再揭別人傷口阿...這樣好嗎嘛...
呼籲一下mobile01站方/管妹,此篇文章將來非常可能會成為呈堂證共,請勿刪文或封鎖,htc相關單位還需要更多相關非法侵權的證據呢,ptt那篇文章我不知道htc那邊看過了沒,但m01這篇應該已經看過了,包含某人的臉書粉絲專頁
事實1.侵犯HTC原創著作權專利權此事非同小可2.該侵犯者 強調[[獨家]] [[首發]]等字眼 誤導消費者認知,以為是HTC授權於他發佈.3.利用HTC檔案進行販售牟取營利4.牟利營利之金額,未依中華民國稅法,未開立免用發票以及營利登記,顧有逃漏稅之嫌.此樓提及相關證據請管妹以及站方保留之提供給HTC以及國稅局稅務單位,做為將來法庭上辯駁之依據..網路言論自由各位享有權利發言,還請各方發文理性就事實陳述.zsp40773 wrote:呼籲一下mobile...(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