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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market片面停止服務, HTC的反思

小弟好不容易要考慮買Xperia ray,現在改等WP7.5的手機
Google這種帝國主義心態一付我就是老大
小弟準備把gmail搬到hotmail,改用Bing服務了!
以免該公司不爽,說撤就撤
連Microsoft都不敢這樣,這家公司大概已經不把國家放在眼裡了!

光仔84 wrote:
google本来就没有很认真的在弄付费软体这一块,
对他们来说,有广告的免费软体才是王道。
现在不玩了也是刚好找到借口而已。XD


這位兄台果然是內行人!Google本來就不要付費軟體
這樣Google就沒有廣告收入啦!
這次把付費軟體妖魔化,所有軟體開發者就必須看Google的臉色分配廣告收益
Symbol wrote:
當地的法律當然是配合當地的風俗民情,入境隨俗不懂嗎?
假如google是賣大麻的,他敢在台灣賣嗎?不抄了它才有鬼


只會用這種完全不相同的東西來比較
因為知道自己站不住腳
什麼鬼風俗民情
台灣的風俗民情就是要投機取巧 貪小便宜?

最喜歡說什麼入境隨俗
不管是對或錯 不管有沒有道裡
反正就是要入境隨俗啦
那台灣交通很亂很多人亂闖紅燈
那外國人來台灣也可以照做囉? 入境隨俗嘛
非常贊成惡法亦法的看法。

法律的修訂需經過一定的程序,不是公司大就可以與之抗爭或要脅的,尤其是拿使用者的權益來當籌碼,實在令人反感之極。

如果下一次google拿停止gmail或甚至google搜尋系統來要求台灣停止執行死刑或是承認釣魚台是日本的...........

少說多做~少吃多動
我覺得15分鐘真的是太短,

但是7天就太誇張了,像有些遊戲,給你7天試玩的時間,你大概玩個5天也破關了吧!?

那大家怎麼還會買這些軟體呢?

也許有些人甚至覺得使用到7天以前就刪掉再下載一次就好,那開發者的權益不是都沒了嗎?

那我想大概開發者都跑去投靠iphone了吧!

或許可以把時間延長到12小時或24小時,我覺得比較理想!

台灣的法律是有7天鑑賞期,可是我覺得鑑賞應該適用在買硬體或實物上面的比較妥當吧!

說真的,我們跟人家硬碰硬,人家也大不了不給我們使用,不然就加些使用條款進來,你能怎樣呢?

要馬就說點有建設性的要求,拿這不合理的要求要去罰人家,臉都給你丟光了。

現在的政府腦袋都空空,只想著上鏡頭,砲轟別人,卻不知道自己將變成砲灰,而我們就成為砲灰下的犧牲者!

google 如果不配合主管機關改善

惹毛了主管機關,嚴重可以勒令歇業

接下來電信三雄變節,主管機關明令不准販賣google產品

再來是硬體商,主管機關明令雙A(ASUS和ACER)+HTC不得販售有安裝google的產品

台北成為沒有google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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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當初在禁賭博性電玩一樣耶~~
剛剛上market 看了一下
付費軟體回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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