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3/26場次日期應該滿早就訂了。在活動網頁上
http://www.htc.com/tw/2016vip-dinner-rules/

他這個活動每個月會有一場。
三月這個好像分兩個部份。一個是登記制。就是活動網頁

一個是FB的額外又提供5個名額作抽獎活動
樓主參加抽中的的是FB辦得抽獎活動。你的獎品是你運氣好多抽中
登記活動早就註明是限定HTC專賣店。像我買的A9是在通訊行辦續約,就沒辦法登記。我是不知道HTC網路商店算不算專賣店之一,不過你可以登錄看看(我猜是不行)。前提你是買這四款HTC One X9 dual sim、HTC One A9、HTC Butterfly 3、HTC One M9+
另外3/26好像2月網頁開始開放登記就有刊載
當然FB沒把晚宴日期打出來講清楚我覺得真的是個缺失啦。
但歐式頂級浪漫音樂雙人晚宴活動網頁2月就出來了
我覺得樓主抱怨的真的滿牽強... 有一種得了便宜還賣乖的感覺
樓主不能去就算了啦。讓給候補吧,或者給親友去吃,然後如果網路商店的可以登記。現在可以登記4/30的。趕快再去登記吧
為什麼應該要有相同的待遇?
前者不限定機種型號
而後者除限定機種外也限定購買地點為專賣店
所以贈品條件不同不是理所當然的?
何況官網贈品並非網購商品的附屬商品
較類似廣告邀約性質用以刺激網路消費
訂購當下你並未當然獲得贈品的權利,HTC也沒有對價給附的義務
否則其他未中獎的消費者不就也能抗議未何沒抽到
至於事後中獎後你無法配合條件南下領獎
和HTC提議更改獎品領取方式被拒絕後又忿忿不平心有不甘
甚至認為實體店面有的你也要有
這麼在意贈品的話
那為什麼不一開始就去店面買?
HTC有欠你嗎?那是你依照實體店面條件購買的商品嗎?
如果其他中獎者從美國網購中獎
難道你認為HTC還要出來回機票讓他回台領獎嗎?
當你無法回傳資料時你就失去贈品資格了
何況贈品不得轉讓是一般銷售慣例
客服同意讓你轉讓親友已經夠認仁至義盡了
我還認為這對其他網購者更不公平!!
那位客服主管也有朋友家人
當他告訴別人這個案例時
你認為他的家人朋友會指責他為商奸詐黑心企業?
還是和他站在同陣線說你奧客?
要不你就跟我一樣用小米這隻匪機吧
你就會知道他們對米粉的態度更是你無法想像的XXXXX...
vincent10413 wrote:
第一次知道活動還要...(恕刪)
許多人在重組自己的偏見時,還以為自己是在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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