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rrygood77 wrote:看你公文上寫明:HT...(恕刪) 怎麼跟HTC一樣自動漏字呢? 上面寫的是由被訴人與台灣大哥大電信公司聯繫處理解約事宜...不是協助喔。錢怎麼給跟我沒關係,如果HTC不能,那就不要在消保官那邊簽下和解書,和解書不是我擬的...事情就這麼簡單,說再多也比不上一張雙方簽字的白紙
ader_chen wrote:怎麼跟HTC一樣自動...(恕刪) 那就告HTC吧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如果養三個小孩AND工作之餘還有很多的時間.....跑法律流程 我支持你 一定要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