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小黃 wrote:
網路不是可以直接退掉...(恕刪)
現在網路購買3C產品有些都會附上下面這些條款,版主會不會是因為這樣而只能送神腦.
唯有下列情形無法接受退/換貨申請:7日鑑賞期為猶豫期不等同於試用期
經與本公司聯繫確認以下情況者,視為已使用,恕不接受退換:
1.商品、手冊、相關配備、贈品或配件不齊全;手機已進行上網、通話、拍照、註冊、儲存資料使用。
2.商品、外盒之外觀污損或刮傷(含外盒相關貼紙封膠膜、條碼撕除、或已參加相關兌換活動)。
3.商品如有視窗貼紙保護已受污損或刮傷或商品、盒裝配件封膜已拆封毀損無法復原。
4.商品保固貼紙毀損;商品外包裝紙盒破損、包裝封膠膜、膠帶已無法恢復原狀。
5.其他於本公司商品銷售網頁上有特別載明者。
6.屬個人衛生用品,如耳機、皮套商品已拆封使用。
※若新品瑕疵故障(須經代理商判定),否則商品出貨後,即不接受非瑕疵等原因退貨(如嫌鍵盤或螢幕太小, 速度不夠快、線材太短、顏色不好看或其它相容性問題等皆包含在內)。
※鑑賞期並非試用期,手機有IMEI序號可追查屬特殊商品,若手機商品您已插SIM卡通話使用、儲存資料過或耳機商品已拆封(個人衛生用品),即無法接受您退換貨。若有新品不良,由代理商流程判定。
※將心比心,若您真的買錯商品,為保障下一位客戶也是收到全新未拆商品,請您收到後勿拆封、勿使用商品直接退回或寄回,謝謝您。(若您拆封,動作意同您同意購買使用,您必須付費全額購買)
※建議您商品若要包膜、貼鑽等附加動作,於購買七天後再進行。
※為避免造成爭議,請確認需求與規格後再行訂購, 以免徒增雙方困擾。
※賣場商品規格、標準包裝內容物、促銷活動說明如有刊誤,依原廠公告實際內容為準。
※本公司保留接受或取消訂單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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