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阿民 wrote:警方說,因手機螢幕嚴重破裂,殘留的指紋辨識不易..那媽媽嘴兇刀丟到河裡還可以重建指紋...而且指紋又不一定只有螢幕才有吧!背後呢真是選擇性辦案...(恕刪) 小弟剛好是這方面的專業~~~我只能說...電視的CSI當科幻片看就好了,記者報導的當小說看就好了...指紋重建??!!....又是哪個新聞台創造出來的新名詞!!更何況為了一隻手機拉全校的人出來比對指紋??比例原則在哪??
樂天靚 wrote:這位媽媽跟小孩是沒在...(恕刪) 果然買到的是~~~~糊跌機.....難怪螢幕會變成這樣!!!蝴蝶機長什麼樣子~~~現在資訊這麼發達!!!~~~查一下都不會~~~我覺得那位媽媽應該要告那間購買的通訊行~~~到時候就知道是媽媽的問題還是出在通訊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