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ra700 wrote:
小弟發的原文----...(恕刪)
這根本是同一時間發的文
內容和雞哥發的文幾乎一樣
看來香港快和網路打手連結在一起了!
學壞不學好。
雞哥可以去領薪水了哦!不過處處被識破,我是老板的話我會扣你薪水,外加開除
第一、你沒道義,用對手的手機(就像是代言明星用他牌同類產品一樣)
關於這個很好笑被大家激到買了一台,不過話說回來,如果不滿意他的規格他會買嗎??
第二、要你去攻訐HTC結果你一直被識破,台灣人流行的有圖有真相都沒有學到嗎??
第三、順便拍到夜照就想騙人,還拍到香港人說往生者會吃香蠟的香蠟店,讓人懷疑是不是卡到陰
第四、發一個後凸前凹的文,我還前凸後凹,前凸我怎麼沒有去磨到,後凹我也沒有卡灰塵
綜合以上我應該把公雞哥開除的。
更新湯米TOMMY吸吮者SUC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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