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羽夜雪 wrote:看了早上的這篇 後悔買了HTC感動機發文要對自己負責,尤其是因為衝動而發文捏造不實毀謗會吃上官司的,不管是不是工讀生都一樣...(恕刪) 各個公司的法務部應該要出動啦遏止這種歪風...尤其是以M01的發文為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