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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找回來啦 好感動

好棒的軟體啊…

我要要裝…

還是免費的…
剛去把手機取回來了,警察大人說確實是計程車司機撿到的,但是他又轉手賣給另一個人,難怪我有收到兩次電話號碼。
desire 裝了手機安保會FC...

還有沒以推薦的類似軟體?

devio77 wrote:
剛去把手機取回來了,...(恕刪)


然後呢?
計程車司機會沒事?
還是警察又說不知道是誰?
無從提告?

5480ricoc wrote:
然後呢?計程車司機會...(恕刪)


警察怎麼會知道是誰?
你撿到東西送到警察局,你不想留下任何資料,誰也不能耐你何?
懂嗎??
要告也只能從那個電話下手~
但是現在已經物歸原主了,侵占?!怎麼告~~~
ivy889 wrote:
警察怎麼會知道是誰?
你撿到東西送到警察局,你不想留下任何資料,誰也不能耐你何?
懂嗎??
要告也只能從那個電話下手~
但是現在已經物歸原主了,侵占?!怎麼告~~~

挺有趣的討論...
想知道資料或許可從手機號碼下手,真的要查是查的出來的.

另,先不論司機跟買手機的人之間的買賣問題.
侵占人家的東西還轉賣.是否物歸原主就沒事了?

內心的os:說對不起就有用的話還需要警察嗎?
發文前先爬文做好功課有助於"問一個好問題",讓別人更快回答你,節省大家時間~
unnerv wrote:
挺有趣的討論...想...(恕刪)


當然要告,是絕對可以告的~
只不過目前的狀況是:
遺失物品已經(拾獲者?收受贓物者?)交由警察局送還給遺失人...
(中間的過程我們都不用亂猜想,直接看結果)

這種狀況問問自己會不會去提出告訴就好了
ivy889 wrote:
當然要告,是絕對可以...(恕刪)

恩...可以告...但要不要告是另一回事.
如果是我...手機拿回來就算了...我討厭麻煩事..

只是.有跟司機嗆聲過叫他"自己看著辦",居然還拿去轉賣.這點令人不爽...

剛剛研究了一下法條...好像只能告"侵占遺失物罪"...頂多罰個五百@@(新台幣?銀元?)



發文前先爬文做好功課有助於"問一個好問題",讓別人更快回答你,節省大家時間~
目前狀況是這樣
1.去取回失物(被侵站物),並做筆錄
2.警察告知第二位買家(也是計程車司機)確實是在排班時跟拾獲的計程車司機購得,因此他犯了收受贓物(這就要看他當初買時是否知曉這隻手機是撿到轉賣的)
3.原撿到的計程車司機尚在查,有提供他我在哪搭車的地方以利調閱錄影,這位仁兄不但犯侵占還銷售贓物
4.後續就等警察通知啦,沒通知也無所謂啦,反正手機回來了
以上罪行是警察大約說明的,我也不知道是否正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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