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音色 wrote:
一事還一事原文The...(恕刪)
就我所知道的部分
1.原本該由大會贊助商提供各種size的比賽用鞋作為備用
但該場比賽偏偏就沒有楊淑君的size
2.感應器貼片在比賽開始前已拿掉了
拿掉之後該區域就不具有感應功能
若一場比賽在檢錄過後進場開打到快結束
才突然喊暫停 說"剛剛檢錄過程有出錯"因而取消其中一位選手比賽資格
這是對選手的不遵重 對檢錄工作的不負責
不可能會隨便就因為這種屁理由而取消一個人的比賽資格
最多也就是"重賽" 或者是"比賽結束後"才由檢錄組簽檢錄單給裁判 說明其情況 等待裁判判決
舉個例子
一場200m賽跑比賽 你身為檢錄或裁判
你絕對不能在選手跑到一半快終點的時候 才突然跳到跑道上指著一個選手說你犯規要取消資格
你能到跑道上攔住選手只有2種可能
1.哨音未響有人偷跑
2.進終點你要記選手名次
You've got to ask yourself one question: 'Do I feel lucky?' Well, do ya, pu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