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0P wrote:許多人第一個反應是H...(恕刪) 台積電應該搶入三星的一些領域,例如Dram Flash等。不要一直等三星來打自己,而不去進攻,讓三星其他產綫完全不用防守,三星一直進攻,總有一天等到你失誤,像是對付nokia那樣。
前面怎麼會有一些人看完文章就侃侃而談“htc根本不是蘋果的對手”?如果這麼不重要何需“簽約”?他大可擺爛繼續提專利訴訟和扣押禁售,繼續讓htc出錢買專利與賠侵權責任但事實是,htc的專利他要定了,簽了10年約也或許是可當成擋箭牌又或是看上htc未來有可能又有什麼關鍵性專利,買專利加白紙黑字證明大可直接省下敗訴費又可防範未然。而這一切跟是不是對手似乎扯不上關係,如果硬要說,誰會本末倒置到去跟不是對手的對手簽約?還一簽就是10年?不正是證明了他認為htc不是這麼簡單的對手,要是這麼簡單,4G專利買完就好,10年跟本免扯而htc很聰明的抓住微乎其微的機會,利用這次蘋果跟他買專利,他也主動買了他的專利庫。如此一來,只需要付一次範圍內所有專利權利金,還附帶契約證明及免除官司纏身與禁售迫害,實在是一舉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