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犽 wrote:
蘋果說的是在一定距離下且視力為1.2者326ppi才是人類眼睛可分辨的極限...(恕刪)
蘋果教很會定教規,然後一堆果粉就視為聖旨般不可侵犯。
光是視網膜每個人的敏感度就不同,加上拿手機的距離每個人也不同,
它的條件沒一個成立的,何來「視網膜螢幕」一詞?以行銷來說,是很成功,以實際來看,是狗屁,
再來手機寬度更是好笑,蘋果的寬度一定是「最好拿」的,而且適合全世界150㎝-200㎝的人…
都是話術、都是狗屁。
反正規格愈來愈好就是了,蘋果一年才出一支,當然要找些理由自我安慰一下。